青冈县国家税务局办公用房及锅炉房综合维修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2009-05-22 15:01:45 招标编号:GLTC-097CB211F088 开标时间:2009-06-11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黑龙江 详细内容: 1、青冈县国家税务局办公用房及锅炉房综合维修建设项目已由青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受委托,就该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性质:新建及维修 工程规模:锅炉房657.54㎡(二层 一栋)及综合维修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土建、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等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青冈镇西一街西侧;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6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9年10月15日,工期108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如与计划开工日期不符,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于2009年5月22日至2009年5月31日的工作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RMB1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出示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同时留下复印件) 。 7、投标截止日前1工作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申请人应提供4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文件提交的开始时间为2009年6月11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联系人:张 雪 赵晓雅 手机:15810304812 电话:010-63850981 传真:010-63860819 邮箱:zhaobiaocg@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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