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规划展览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 1.招标条件 已由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邹城市规划局申请规划展览馆建设项目立项计划的批复(邹发改投资〔2008〕6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邹城市东城区 计划工期:2009年6月15日计划开工,2009年12月12日计划竣工,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规划展览馆主体及部分安装工程施工招标,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邹城市规划展览馆工程:抗震设防烈度60;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地上主体4层,基底建筑面积27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150平方米;建筑高度18.9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邹城市规划局于2009年5月20日至2009年5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受理投标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4.1.1营业执照副本 4.1.2资质证书副本 4.1.3安全生产许可证 4.1.4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 4.1.5企业注册地清欠办出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 4.1.6保证金交纳凭证 4.1.7法律法规和招标人要求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投标报名手续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专职建设工程交易员,并由交易员持邹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发的建设工程交易员证办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10日9时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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