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及自动控制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2009-05-20 00:4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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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及自动控制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09-5-19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厂备用水源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05]145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气工程及自动控制工程二次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锦州市义县瓦子峪镇。
2.2 计划工期:60天。
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6月16日;
计划竣工日期:2009年8月15日。
2.3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厂始建于2005年,2006年第一台机组投产运行,2007年8月四台机组全部建成投产,总装机容量为570MW,热电厂生产用水主水源为经处理的矿坑排水,设计备用水源为阜新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由于目前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已批复给其他项目使用,无剩余水量。为保证电厂安全生产,现将备用水源变更为锦州市义县老龙口水库蓄水。
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如下:
⑴.10KV供电外线线路设计、材料采购、施工及调试;
⑵.一、二次电气系统(含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市内线路、各分线控制柜及开关,全部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
⑶.水处理厂PLC控制的二次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⑷.包括完成征占地和拆迁的全部工作内容与手续办理,以及负责征占地和拆迁工作的各项补偿及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二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应为机电工程或相关专业且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外埠企业还应在建设地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和入境手续;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系统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二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4 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分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5月18日至2009年5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6月11日10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韩雪    张妮
手机:13051138086
电话:010-88251892   88180465
传真:010-88205605
邮箱:zhangni121832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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