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代运载火箭产业化基地项目——空调机组设备采购招标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天津 详细内容: 受委托,现就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三、 工程名称:新一代运载火箭产业化基地项目——空调机组设备采购 四、 建设地点:天津 五、 工程概况:新一代运载火箭产业化基地项目拟对102号协调办公楼、301号铸造厂房、302号锻造厂房、303号表面处理厂房、305号综合机械加工厂房空调机组进行采购。 六、 招标范围:上述设备的采购、现场安装辅导及运行调试,货物的技术要求/参数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具体设备包括: 1) 102号协调办公楼:*风冷型恒温恒湿机组3台; 2) 301号铸造厂房:远程射流空调机组(补风用)32台、*组合式恒温恒湿空调2台、*风冷冷水机组1台; 3) 302号锻造厂房:喷口送风暖风机18台、远程射流热水空气幕6台; 4) 303号表面处理厂房:*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18套、风管式新风净化机4台、远程射流空气幕(防腐型)10台; 5) 305号综合机械加工厂房:远程射流空调机组(回风工况)35台、远程射流空调机组(新风工况)4台、*风冷型恒温恒湿机组1台。 上述加注*的设备必须是同一品牌或同一厂家生产的产品。 七、 资金来源:部分国家财政拨款,部分企业自筹。 八、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经销商。其中 (1) 设备制造商应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间内; (2) 销售商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同时需具有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书; 2) 具备执行上述设备采购所需的人员、资金和供货能力等; 3) 同一品牌设备只允许一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报名和投标; 4) 本次设备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生产期、供货:生产期为合同签定后一个月,交货期为生产完成后按照招标人要求分批运至项目现场。 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所规定的合格产品标准。 十一、 报名日期:2009年5月19日至2009年5月 25 日(9:00--15:30,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韩雪 张妮 手机:13051138086 电话:010-88251892 88180465 传真:010-88205605 邮箱:zhangni1218326@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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