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渠东热电一期(2×330MW机组)工程脱硫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2009-05-19 17:3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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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渠东热电一期(2×330MW机组)工程脱硫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详细内容:
一、招标人:华电渠东热电项目筹建处
三、招标内容:
华电渠东热电一期(2×330MW机组)工程脱硫岛的全部设计包括与岛外接口设计、吸收塔(包括塔内件)的设备供货安装、脱硫岛的调试(含分部调试)和性能保证。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渠东热电一期(2×330MW机组)工程
2、工程拟建总规模:2×330MW+2×600MW
3、本期规模:2×330MW
4、建设地址:河南省新乡市
5、项目总投资估算:本期2×330MW热电工程概算静态投资263599万元。
6、投资方及投资比例: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90%,新乡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应具有工程管理、设计、设备供货、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和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即应在技术、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总承包能力的独立法人, 公司必须成立四年以上、注册资金2500万元以上;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3)设计资质: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废气)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技术支持:投标人的技术支持方(如有)必须是国际上业绩良好,具有先进、成熟技术的国外脱硫公司,投标人脱硫岛采用国外核心技术;设备制造以国产为主,关键设备和材料应考虑进口;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与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协议书(副本),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投标人与其技术支持方的合作方式及工作范围。
2)投标人的技术支持方针对本工程脱硫装置整体性能进行保证的承诺。
3)技术支持方的简介及技术支持方的非分包业绩。
(5)业绩(非分包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本工程中技术合作方具有设计、制造、工程建筑、安装、调试等与本工程同类技术的业绩,投标人至少已完成6台300MW以上脱硫机组并全部安全运行2年以上的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如有,则应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6)在华电集团具有良好的信誉,脱硫工程中未出现重大事故;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本标段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六、资格预审时间:2009年05月21日—27日;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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