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皮口至炮台高速公路项目路基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000120090200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皮口至炮台高速公路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贴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连皮口至炮台高速公路项目路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起点位于普兰店市皮口镇李屯北,终点位于瓦房店市炮台镇宋家屯南。路线全长44.02公里,双向四车道,本次招标范围为路基工程(含路基土石方、桥涵及排水防护工程等),共划分3个合同段。计划工期23个月。 合同段起点终点长度(km) 1K0+000K16+35016.350 2K16+350K30+00013.650 3K30+000GK1+529.362(K42+449.478=GK0+000)14.015 合计44.015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相应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发的经公证的授权书原件(须附对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签字、申请人的公章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公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于2009年5月19日至2009年5月26日(公休日除外)每日9:00时~11:00时和13:30时~16:00时(北京时间)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以上证件均需提交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5.2每个申请人只需购买1份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1日11:00时(北京时间),申请人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
成为第一个评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