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公安通信系统设备采购A标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四川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发改投资[2005] 2440号)的 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 2.2 规 模:见招标文件附图 2.3 计划工期: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 2.4 招标范围:成都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公安通信系统设备采购A标(包括:视频监视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光缆传输系统、 信息应用系统、电源设备)所需的设备以及必须的附属线缆、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试验仪器和相关技术服务(含二次设计)等的采购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除外)、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业均可投标; 3.1.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四川省、成都市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3.1.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招标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 关联。 3.1.4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列明的所有货物及服务投标,而不允许只对一种或几种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 3.1.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06-2008)的财务报表中未连续出现亏损状况。 3.1.6投标人至少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工业与信息化部(信息产业部)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甲级或工业与信息化部(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 系统集成壹级等国家部委颁发的相关专业系统集成甲级或壹级资质。 3.1.7投标人应具有1个及以上已完工的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或公安信息系统(通信、计算机、视频监控系统)工程总承包(集成)业绩,且单 项业绩投资规模不少于2000万人民币(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1.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被本工程所在地政府市场禁入处罚期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经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5月15日至2009年5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 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凭: (1) 单位介绍信(原件) (2) 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 资质证书(验副本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评定证书或用户使用报告(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 基本户的开户许可证(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招标人只接受投标人基本帐户的投标保证金,并退还至同一帐户。 购买招标文件。 4.2所有资料装订成册。按所述地址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6月17日9时30分 联系人:邓晓 13436979846 电话:010-86079061 传真:010-63850981 邮箱:zhaobiao_2@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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