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黄河公司水电铝型材联营项目炭素循环水冷却塔等设备采购 

2009-05-18 19:21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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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黄河公司水电铝型材联营项目炭素循环水冷却塔等设备采购
开标时间:2009-06-04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青海
详细内容: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青海黄河公司水电铝型材联营项目炭素循环水冷却塔等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
公告如下:
1.1 工程概况
    青海黄河公司水电铝型材联营项目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甘河工业区,距西宁市区约35km,距湟中县城约6km。该项目年设计产能50万吨
铝型材;与之配套的炭素产品年产能30万吨;建设期为2年,一期计划于2009年上半年投产。
1.2 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供货范围
1)炭素循环水冷却塔等16台。(循环水冷却塔8台、自动过滤永磁除垢器3台、全自动软水器3台、带式刮油机2台)
2)第一次设备调试用各种油料由卖方提供。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如是生产企业投标,其注册资本金为人民
币500万元及以上;如是代理商投标,其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同时所代理产品的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1.4.2 代理授权书
    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设备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1.4.3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
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
1.4.4 财务状况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
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5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投标人应具有招标设备相关的资质证件;投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应通过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
1.4.6 主要人员的资格
    担任本招标设备的主要人员必须具有同类设备设计、开发、试验、制造工艺、现场服务、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及安装、调试、验收和培训
经历。
1.4.7 业绩
    近三年以内具有循环水冷却塔等设备用于相关行业的3个及以上合同供货业绩。
1.5 资格审查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作为废标处理,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
1.6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 元),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7 公告发布日期:2009年5月18日
1.8 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5月22日    18:00时截止
1.9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05月23日     8:30~11:30,14:30~17:30
联系人:邓晓       13436979846
电话:010-86079061
传真:010-63850981
邮箱:zhaobiao_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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