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驻冀项目开发处沽源风电一期工程无功补偿装置(SVC)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 

2009-05-18 13:4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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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驻冀项目开发处沽源风电一期工程无功补偿装置(SVC)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招标编号:HDWZ/JJ-GY-090512-01
所属地区:河北
详细内容:
一、招标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驻冀项目开发处
三、招标内容及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设备名称交货期专业
HDWZ/JJ-GY-090512-0135kV/30Mvar静止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C)
2009.7.30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沽源风电一期100.5MW工程
2、本期规模:67×1.5MW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
2、投标人应有300MW级及以上火电机组或在50MW风力发电场及以上等级配套辅机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如有)。
3、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300MW(级)火力发电或50MW风力发电及以上等级辅机设备投运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问题。
6、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未因安全、质量、进度和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等受到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制造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9、特别资质要求:
专业招标编号设备名称资质要求
电气HDWZ/JJ-GY-090512-0135kV/30Mvar静止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C)
1、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
2、近5年至少有20台(套)额定电压35KV/10Mvar及以上静止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方面的业绩并有成功运行的良好经验,其中必须包含5家以上风力发电场中有35KV/15Mvar及以上静止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方面的运行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且无事故发生。
六、资格预审时间:2009年05月18日—22日24:00时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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