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五座泵站母线保护故障录波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09-06-22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山西 详细内容: 1.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 工程分二期建设,第一期工程完成总干线、南干线和联接段的全部土建工程和部分机电安装工程,通水到太原,第二期完成全部土建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并最终按设计规模实现向太原、大同及朔州供水。整个输水系统采用全线计算机自动控制,正常运行由设在太原市的调度控制中心进行远方控制。总干三级泵站(岩头寺)监控系统兼作备用控制中心,负责在太原调度控制中心故障或至太原通信中断时的控制。 本项目内容: 主要包括引黄工程五座泵站母线保护及故障录波系统设备的制造、采购、旧设备盘柜拆除并送至买方指定地点、新采购设备盘柜的运输、安装、调试、开通、试运行、验收、保证期内的维护及保修和售后服务,提供安装现场指导和安装现场技术培训及在卖方生产厂举办的技术培训, 提交安装资料,提交维护、运行资料及移交其他有关资料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母线保护及故障录波设备及安装材料的采购: 3套110KV母线保护; 5套10KV母线保护; 5套110KV故障录波装置; 8套母线保护操作箱; 相关盘柜及接线电缆。 2)母线保护及故障录波设备安装、调试和旧盘柜设备拆除: 3套110KV母线保护设备的安装、调试; 5套10KV母线保护设备的安装、调试; 5套110KV故障录波装置的安装、调试; 相关旧盘柜的拆除、新采购盘柜的安装及相关电缆的敷设; 相关操作箱安装、调试等; 现场安装指导及现场技术培训等; 相关资料的移交等。 3)服务项目: 技术培训; 工厂检验; 本项目设备采购及施工总工期为3个月,不包括试运行期3个月和质量保证期12个月。 2资金来源 专用资金。 3投标人资格 本次工程由母线保护厂家负责相关设备的选型、旧盘柜的拆除和新购盘柜设备的调试与安装。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 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4、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5、 2004年至今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未因该设备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受到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国网公司或省公司通报的除外。) 6、 2006年至今在国内同类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的不在此列。 7、 2006年至今在国内同类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工程、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8、 2006年至今在国内同类设备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国网公司或山西省电力公司通报。 9、除实行代理制(或经销制)的产品外,不接受代理产品的投标。 3.2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总公司对设备厂家的资质要求 (1)为国家电网公司合格的投标商或已通过山西省电力公司同类集中规模招标潜在投标人资质业绩审核; (2)这些设备应在与规定条件相同或较规定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至少在在山西省电网近三年内有20个变电站成功运行业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生产的产品,技术总负责方业绩满足(2)的要求,且该技术总负责方对投标的产品给予质量保证,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该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视为业绩合格。 (4)设备厂家应提供资信情况、质量保证体系、财务能力、技术和生产能力等; (5)设备厂家应提供设备运行评价、设备可靠性、故障率、售后服务及承诺、用户证明; (6)设备厂家提供设备的关键元部件、配套件及原材料; (7)任何故障录波设备厂家最多只能为两家母线保护设备投标人提供产品,多于两家,将对母线保护投标人做出不利影响,招标人并将保留故障录波装置分包的可能。 (8)设备厂家提供的产品经省部级正式鉴定合格。 (9)设备厂家提供的产品经国家质检中心检测合格。 (10)设备厂家提供的产品满足本省保护配置的原则要求。 招标文件将于2009年5月25日至6月1日上午8:00时至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出售,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售后不退。 联系人:韩雪 张妮 手机:13051138086 电话:010-88251892 88180465 传真:010-88205605 邮箱:zhangni1218326@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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