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汉江兴隆水利枢纽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及施工期水情测报招标公告 

2009-05-15 16:2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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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汉江兴隆水利枢纽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及施工期水情测报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湖北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兴隆水利枢纽位于汉江下游湖北省潜江、天门市境内,上距丹江口枢纽378.3km,下距河口273.7km。兴隆水利枢纽作为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之一,由泄水闸、船闸、电站厂房、鱼道、两岸滩地过流段及其上交通桥组成。兴隆水利枢纽正常蓄水位36.2m,水库总库容4.85亿m3,灌溉面积327.6万亩,规划航道等级为Ⅲ级,电站装机容量为40MW。
兴隆水利枢纽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是兴隆水利枢纽工程的配套建设工程,其作用是为兴隆水利枢纽工程的建设与运行提供水情服务保障。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汉江兴隆水利枢纽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及施工期水情测报工程,合同编号:HBNSBD-XL06-2009-02,主要建设任务是在兴隆水利枢纽建设范围区间内布设的站点的原有基础上,进行更新改造、集成建设,包括各类站点的设备的采购及安装、相应的配套土建工程及施工期预报服务。
(3)计划工期
本工程建设包括完成系统各项建设服务、技术培训、系统预验收、系统试运行、系统验收,建设工期为9个月,施工期预报服务期4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2003年以来具有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项目(含供货、安装、调试、观测、水情测报)实施业绩;
(4)企业法人应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本项目实施需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企业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介绍信、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承包合同原件;事业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介绍信、身份证原件、事业法人登记证、承包合同原件;
(2)发售时间:2009年5月20日至2009年5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30和14:00-17:00(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元整(¥1500),售后不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韩雪    张妮
手机:13051138086
电话:010-88251892   88180465
传真:010-88205605
邮箱:zhangni121832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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