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湛江生物质发电项目1、2号机组(2×50MW)工程锅炉设备招标公告 

2009-05-15 15:56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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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电湛江生物质发电项目1、2号机组(2×50MW)工程锅炉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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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5 14:56:47   
招标编号:0724-0900C11N0433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广东
      
  
  
详细内容:
广东粤电湛江生物质发电项目1、2号机组(2×50MW)工程锅炉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广东粤电湛江生物质发电项目1、2号机组(2×50MW)工程锅炉设备采购招标(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0724-0900C11N0433
受委托,现邀请国内锅炉制造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项目的设备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内容:
(1)工程名称:广东粤电湛江生物质发电项目1、2号机组(2×50MW)工程。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
(3)建设地点:项目厂址位于湛江市遂溪县白泥坡工业聚集地,北距遂溪县城中心约5km,东南距湛江市约18km。
(4)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5)招标范围: 2台套额定蒸发量220t/h高温、高压燃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和相应的随机备品备件、随机专用工具、随机消耗材料、技术资料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等。招标设备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商务条件》和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
3.1.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锅炉制造厂商(不接受制造厂商代理的投标),应具有A级锅炉制造资质,并且:
1) 该锅炉厂必须具有较强自主生物质锅炉开发能力(生物质、额定蒸发量220t/h高温高压CFB),不需要外在支持方,或者
2) 该锅炉厂有较强生物质锅炉研发能力或成功经验的国内科研单位(生物质、额定蒸发量220t/h高温高压CFB)作为其技术支持方,或者
3) 该锅炉厂有国外成熟技术(生物质、额定蒸发量220t/h高温高压CFB)所有者作为其技术支持方,或者
4) 该锅炉厂已经从国外成熟技术(生物质、额定蒸发量220t/h高温高压CFB)所有者购买了专利。
3.1.2 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3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1.4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等于ISO9000系列标准)。
3.1.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6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2 业绩
投标人应是锅炉设备的制造厂商,并具有至少2台套额定蒸发量420t/h及以上的循环流化床锅炉设计、制造、运行业绩,或具有至少1台额定蒸发量75t/h及以上的生物质燃料占70%强的CFB锅炉合同业绩。
3.3 技术支持方的资质
由于生物质燃料的特殊性,生物质锅炉在燃烧特性、防腐、除灰等方面有较高的技术要求,鉴于国内锅炉设备制造厂商在较大容量生物质锅炉的制造方面缺少经验,建议投标人同具有较强循环流化床锅炉研发能力的科研单位进一步合作。技术支持方的资质要求如下:
具有较强循环流化床锅炉研发能力的科研单位(或高等院校),在生物质锅炉技术支持方面具有合同业绩,并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生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3.4 引进技术设备的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及其制造商在额定蒸发量220t/h高温、高压燃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设备制造能力、设计水平、技术性能等方面的详细说明,和已售出等同容量、等同参数设备的买方单位、安装、投产情况和曾经发生过的缺陷以及改进措施、改进后的效果,并提供用户证明。
4、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应按本公告后附的格式和要求编写并提交投标报名申请文件后方可报名。投标申请人须提交壹份投标报名申请文件正本,同时须提交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的采用PDF及可编辑版(如WORD格式)制作的电子版各壹份,纸质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5、投标申请人按以下安排办理报名和购标手续:
(1)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时间:
2009年5月15日~2009年5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北京时间);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5月15日~2009年5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北京时间)。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价格为8000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捌仟元整),售后不退。招标方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6、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售后不退),具体发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投标人准备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和递交标书所产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投标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80万元人民币整。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8、截标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初步定在2009年6月16日,交标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9、开标时间和地点:2009年6月16日上午09:30(时间暂定)在(评标地点待定)进行开标,请投标方代表及其投资方代表届时出席。
10、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1、如果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不足3人,招标方将修正招标方案或重新组织招标。
12、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方或招标机构查询:
联系人:张  雪     赵晓雅
手机:15810304812
电话:010-63850981
传真:010-63860819
邮箱:zhaobiao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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