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港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管物资(信号器材及通信设备)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天津 详细内容: 按照铁道部统一部署,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所需的信号器材及通信设备由建设单位招标采购。 本次招标为蓟港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所需信号及通信设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关于发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1999〕142号); 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6.《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实施细则》(铁建设〔2007〕219号); 7.《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199号); 8.《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9.招标计划批复文件:《关于蓟港铁路北塘西至东大沽段扩能改造工程铁道部管理的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铁建设函〔2007〕1243号); 10.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招标范围及投标人资格 1.本次招标采购信号器材及通信设备。 2.技术规格要求: 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应达到100万元(含)以上; (3).投标物资须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铁道部《铁路产品认证证书》等相关准入证明; (4).投标人须获得国家、部级有资质的机构颁发的投标物资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投标物资在大型铁路工程项目中的供货业绩证明。 三、招标方式 2.本次招标采购物资设备共为两个包件,包件不可拆分。 四、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 五、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发售 ①发售时间:2009年5月18日至5月22日17:00点。 ③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代表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标书售价见附表。每个投标人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01包: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02包:人民币陆仟元,¥6000元。) 联系人:邓晓 13436979846 电话:010-86079061 传真:010-63850981 邮箱:zhaobiao_2@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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