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第一批技改打捆项目投标 

2009-05-15 08:53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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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第一批技改打捆项目投标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详细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数量   
01 C02015109JZ01WZ01001 自备电厂5、6号机抽汽供热改造工程项目总承包 1   
02 C02015109JZ01WZ01002 自备电厂6号发变组出口开关项目 1   
03 C02015109JZ01WZ01003 3、4号锅炉21米层高温炉烟管段项目 2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专项资格要求
01 自备电厂5、6号机抽汽供热改造工程项目总承包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资本金在2000万元以上的法人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应通过ISO9000标准认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近五年承担过总承包工程或同类规模以上工程不少于三个。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重合同、守信用,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未曾受到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及其他处罚;也没有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
4、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经过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近三年会计财务报表反映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因严重亏损处于破产状态;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标段工程的施工;有银行或独立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等级良好证明。
5、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申请资格预审。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2 自备电厂6号发变组出口开关项目 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不得进行转包或分包。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安全措施、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技术分析、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具有完善的安全和质量保证体系。提供高压断路器的制造厂应已取得ISO9000有效证书,其同类规格高压断路器至少有在火力发电厂安全运行5年以上的成功经验。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03 3、4号锅炉21米层高温炉烟管段项目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
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09年5月13日- 5月19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30;13:30-16:30
资格预审文件价格:200元人民币/套。
资格预审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资格审查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派员将上述全部资格审查文件在以下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的递交地点。
(二)资格审查文件的接收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文件的接收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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