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市红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200931SL23 所属地区:内蒙古 详细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辽市红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农字〔2008〕283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扎鲁特旗境内,是扎鲁特旗乌力吉木仁河右岸旁侧中型水库,总库容4900万m3,距乌力吉木仁枢纽8.4公里。计划工期为2009年6月15日至2010年6月14日。招标范围:主坝加高培厚、新建副坝、新建主副坝上下游护坡;增建输水洞;完善管理设施和设备等。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5月18日至2009年5月22日(法定公休日照常上班),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等证件。该招标工程实行施工企业建设项目备案及压证制度。区外施工企业须到自治区建设厅办理准入手续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6月8日上午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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