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广深港铁路客运专线(广深段)综合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09-05-13 20:0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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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广深港铁路客运专线(广深段)综合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09-05-13 09:42:35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广东  
详细内容:                          
  新建广深港铁路客运专线广深段工程(简称“本项目”)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本项目站前土建工程各标段承包人已经确定,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国家七部委的27号令规定以及《关于充填砂浆等甲控物资招标计划的复函》广深港客专物函[2009]126号,就上述项目中改性乳化沥青、充填砂浆灌注袋、凸台填充树脂及灌注袋等材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工程概况:
    新建广深港铁路客运专线广州至深圳段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线路北起广州铁路枢纽的新广州站,经广州市番禺区的沙湾、鱼窝头、黄阁等镇,下穿狮子洋后进入东莞市,过东莞市沙田、虎门、长安等镇,进入深圳市的公明、石岩、龙华等镇,并在深圳市龙华设新深圳站,线路长度约105km。线路预留继续向南延伸至香港的条件。全线设有新广州、东涌、虎门、新深圳4个车站。
  广深港客运专线(广深段)工程包括中铁十四局集团广深港铁路客运专线ZH-1标、中铁十七局集团广深港铁路客运专线ZH-2标。
  中铁十四局集团广深港铁路客运专线ZH-1标起点里程DK1+600,终点里程DK33+000,本标段范围内共有桥梁8座29420延米,隧道1座2056延米。本标段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境内,途经钟村镇、东涌镇、沙湾镇,管段全长约32公里,总工期31.5个月。项目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309号丰恒大厦。
  中铁十七局集团广深港铁路客运专线ZH-2标起点里程DK43+800,终点里程DK92+400,本标段范围内共有桥梁32座25400延米,隧道21座14400延米。本标段位于东莞市和深圳市境内,途经东莞市沙田镇、厚街镇、虎门镇、大岭山镇、长安镇和深圳的松岗镇,与广深高速和107国道相毗邻,全长48.6KM,总工期23.5个月。项目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沙头西大街惠英大厦。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3.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4.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5.铁道部《关于发布加强和改进铁路施工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铁建设[2005]155号)
  6.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83号)
  7.铁道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的通知》(铁建设[2007]202号)
  8.广深港客专物函[2009]126号《关于充填砂浆等甲控物资招标计划的复函》
  9. 与工程有关的设计文件资料。
  三、招标方式及资格审查:
  在广铁集团招标办、监察处及广深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下,在铁道工程广州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为:
  1.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2007年度和2008年度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 所投物资应满足国家标准和铁道部科技基(2008)74文中有关的技术标准及铁路客运专线和设计图纸的相关技术要求。经质量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并出具近期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 投标物资对应制造工厂的要求生产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
  5、生产企业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与建设、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利害关系。
五、物资及服务:
  1. 合同提供的物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
  2. 提供合同规定的技术和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3. 中标人在供货过程中不得更换投标文件承诺的产品制造工厂及其产品。中标人提供的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否则招标人将有权终止供货合同,中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招标范围及物资分包清单:
    1. 本次招标范围为:中铁十四局集团广深港铁路客运专线ZH-1标、中铁十七局集团广深港铁路客运专线ZH-2标所用改性乳化沥青、充填砂浆灌注袋、凸台填充树脂及灌注袋等材料。
    2. 本次招标物资包件划分为:LQ-1、LQ-2、GZ-1、GZ-2、SZ-1、SZ-2共6个包件,具体见附表。以上数量为暂定量,实际用量以施工生产需用量为准。
七、招标日程安排:
  1. 2009年5月12日公告。
  2.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2009年5月16日17:00点前,将投标申请表(按部交表五格式)签字盖章后电传。
  3. 投标人可于2009年5月16日—2009年5月20日购买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人民币5000元(须汇到指定帐户或带现金),招标文件售出恕不退换。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有效身份证明、  
  5. 仔细阅读文件后,若还有需招标人澄清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在2009年5月27日17:00前电传给招标人,过时将不受理。招标人在2009年5月29日17:00前进行答疑。
  6.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09年6月8日上午8:30—10 :00,在此时间后递交来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 2009年6月8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在广州开标。届时邀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人民币(100000.00),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的形式汇入我开户行。招标人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不计息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最迟不超过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
联系人:韩雪    张妮
手机:13051138086
电话:010-88251892   88180465
传真:010-88205605
邮箱:zhangni121832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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