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09-05-12 15:4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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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
详细内容:
1.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工程已列入伊通满族自治县基本建设计划,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招标内容及范围:
合同段项目名称路面宽度里程(km)合计(km)所在乡镇
01伊通镇新农村公路40.8 60.3水泥混凝土路面伊通镇
街南路4.51.9 营城子
街西村-唐家村4.54.5 小孤山
拉腰子-新华村4.53.0 小孤山
五一村-三联4.55.2 伊通镇
红塔村-横河村4.513.0 营城子
营白路-袁家岭4.57.0 营城子
建国村-大壕\聂家屯4.53.3 伊通镇
后范村-长伊中线4.54.0 伊通镇
长营线-新立村4.53.0 伊通镇
五四村新农村路4.55.0 伊通镇
公伊线-英力屯4.53.8 伊通镇
莫里-十家子村4.55.8 莫里
3.设计周期:2009年5月29日~2009年6月29日。
4.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勘察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公路设计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勘察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市政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在近三年内完成类似的设计任务。
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6.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价法进行评标,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
8.有兴趣且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于2009年5月12日-2009年5月18日(法定休息日除外)每日的8:30-11:30时、14:00-16:30时,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制件购买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9.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27日9: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公开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准时参加,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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