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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桂铁路衡阳至永州段扩能改造工程GTXG-1标物资(钢材、水泥、粉煤灰、外加剂)采购招标公告 -------------------------------------------------------------------------------- 2009-05-06 15:11:14 招标编号:WZ-2009-10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跨省 联系人:张 雪 赵晓雅 手机:15810304812 电话:010-63850981 传真:010-63860819 邮箱:zhaobiaocg@126.com 详细内容: 招标编号:WZ-2009-10 湘桂铁路衡阳至永州段扩能改造工程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湘桂铁路衡阳至南宁段扩能改造工程可性行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8〕3288号)批准建设。为湘桂铁路衡阳至永州段扩能改造工程GTXG-1标的中标人,现对该标段所需的钢材、水泥、粉煤灰、外加剂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工程概况 本标段为湘桂铁路衡阳至永州段扩能改造工程站前工程GTXG-1标,本标段包括正线起讫里程为DK0+000~DK13+500(标段长度13.5km)、K7线路所至衡阳站二场二线工程、新衡阳站联络线(不含与武广客运专线同步建设的工程),工程包括路基、桥涵、轨道、T梁预制、架设及其桥面系(不含箱梁及其桥面系)等站前工程,另外还包括正线DK13+500~DK93+300的轨道工程。主要工程数量:路基土石方327.9万m3;桥梁总长10933.88折合双线米(16座,不含与武广客运专线同步建设的7座),其中特大桥 9208.92折合双线米(10座),大桥916.26折合双线米(6座);制梁场1处,共预制单线简支T梁509单线孔;正线铺轨202.58km,站线铺轨16.036km,道岔69组、铺道碴57.1万m3。铺轨基地1个,为三塘铺轨基地。 二、招标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 《关于发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1999〕142号); 5.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6. 《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7.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8. 《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的通知》(铁建设[2007]202号); 9. 《铁路有形建设市场交易规则》(铁建设[2008]56号); 10.《湘桂线甲控物资设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11. 《关于同意湘桂铁路衡阳至永州段扩能改造工程甲控物资设备招标计划的函》(湘桂指函[2009]16号)。 三、招标方式 1. 在铁道工程广州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 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四、合格投标人条件 1. 投标人资质的基本要求 ⑴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年检合格的,具有相应投标产品供应能力和运输能力,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⑵ 钢材、粉煤灰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厂家,也可以是代理商;水泥、外加剂投标人仅为生产厂家; 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⑷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⑸生产厂家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和管理制度; ⑹生产厂家产品应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两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对列入铁道部抽检目录的产品需提供由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⑺生产厂家产品应具有省部级及其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等(国家不实行生产许可制度的除外); ⑻生产厂家产品应具有在铁路上的使用记录,有类似本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产品必须具有3年以上且有两项或两项以上为大中型建设项目成功运行的供货业绩;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⑼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对于技术规格书中有较高要求的产品,应提供详细的生产和检测设备证明资料以及生产工艺流程和设备技术参数、检测标准; ⑽已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或铁道工程广州交易中心办理了交易许可证(铁道工程广州交易中心交易证办理地点:广州市共和西路7号3楼;携带资料:交易证申请表、企业资质相关资料); ⑾生产厂家及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小于下表所列额度:(请下载) 2. 投标人资质的其他要求。 ⑴水泥 ①水泥的年产量60万吨以上,采用新型干法旋窑生产一年以上。 ⑵钢材 ①钢材生产厂家应是铁道部认可的合格生产厂家。 ②钢材代理商应有近两年同类产品的销售供应业绩,有大中型建设项目的钢材供应业绩。 ⑶混凝土外加剂: ①近三年内至少有两项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 ②混凝土外加剂(聚羧酸减水剂)年生产能力达到2万吨以上;近三年同类产品年平均销售收入3000万以上,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及以上。 ③混凝土外加剂(聚羧酸系产品)必须提供铁道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⑷粉煤灰 ①投标代理商须有3年良好的销售业绩,有在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项目中同类物资销售或代理销售的良好业绩。有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和买卖合同。 ②本次招标的粉煤灰应在国家、省、市、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为合格产品。 五、招标范围及物资分包清单(请下载) 2. 发售招标文件 ⑴招标文件售价:钢材每套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水泥、外加剂每套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粉煤灰每套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 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有效身份证明、交易许可证和铁道工程广州交易中心的备案证明; ⑶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⑷发售时间:2009年5月15日—5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 3.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人务必于2009年6月5日上午8:30-11:30时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按弃标处理。 4. 开标时间、 招标人于2009年6月5日上午11:30时开标。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在开标会之前签到,参加开标会。 联系人:张 雪 赵晓雅 手机:15810304812 电话:010-63850981 传真:010-63860819 邮箱:zhaobiaocg@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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