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网项目所需电能表招标 2009-04-30 开标时间:2009-06-15 所属地区:福建 详细内容: 一、就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网项目所需电能表的供货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投标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招标代理机构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申请投标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等情况,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具体招标项目内容参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招标设备 数量 1 静止式单相交流有功电能表 约63.99万只 序号 招标设备 数量 2 单相交流感应式长寿命及亚长寿命技术电能表 约77.53万只 序号 招标设备 数量 3 三相交流感应式长寿命技术电能表 约7.36万只 序号 招标设备 数量 4 三相电子式电能表(多功能、普通) 约10.76万只 二、申请投标人必备条件 1)申请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颁发的、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计算机集成产品等除外),申请投标人若是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有效的委托代理授权书; 4)具有投标产品的生产能力,能满足本项目的交货时间要求; 5)2006年1月至今申请投标人投标产品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 6)2006年1月至今申请投标人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严重不良纪录,在国内无质量问题,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或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公开通报批评;申请投标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7)申请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如果是新产品(新型号、新技术),必须提供网公司、省公司技术部门确认过的使用情况报告。 三、资格预审文件的提交 1、凡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资格预审必备条件”并有兴趣参加投标的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请按本公告第四条“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说明和要求”编制一份资格预审文件,由被授权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要求的相关原件)于2009年4月30日至2009年5月8日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送达,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联系人:马莉 李想 电话:15801469211 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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