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赤峰煤化工30-52尿素项目厂区道路工程施工招标 2009-05-04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450万元 所属地区:内蒙古 详细内容: 国电集团公司赤峰煤化工30-52尿素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国电赤峰化工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厂区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1、工程名称:国电赤峰煤化工30-52尿素项目厂区道路工程。 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厂区道路工程施工,永久性混凝土道路约13800㎡,道路宽9m。 3、资金来源:国电集团注入项目资本金25%,其余银行贷款。 4、建设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工业园区煤化工院内。 5、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5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09年7月28日。 6、工程质量要求:优良 7、招标公告、报名时间:2009年5月4日至2009年5月8日,每天上午 9:00—11:30,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正常受理),报名截止日期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8、报名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业绩、人员等方面的施工能力。 8.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8.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相应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8.3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4拟任项目经理资格: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承担过类似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的业绩。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中承担任何职务。 8.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3年内,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8.6具有ISO质量体系认证和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OHSM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8.7投标人必须曾经独立承担过两个及以上与本合同相似的工程。 8.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9满足招标人资格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进行投标。 9、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0、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5月9日至2009年5月 1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时间段(节假日正常受理)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图纸押金每套500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的同时退还(不计利息)。 11、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截至时间: 11.1投标文件必须在下述时间以前递交到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交招标人签收。逾期送达或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11.2本次招标开标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技术标(含商务资信、业绩部分)开标,在技术标评审结束后进行第二阶段投标报价开标。 第一阶段开标时间:2009年5月22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第二阶段开标时间:2009年5月23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联系人:马莉 15801469211 李想 13691377545 电话: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
成为第一个评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