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南煤龙川发电公司供热改造设备招标 

2009-05-02 23:4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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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阳泉南煤龙川发电公司供热改造设备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对阳泉市南煤龙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改造工程热网加热器;全自动软化水装置全自动差压过滤器;除氧器及疏水扩容器;热网循环水泵、疏水泵;热网补水泵、工业水泵、潜水泵、软水泵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阳泉市南煤龙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阳泉市南煤龙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改造工程
项目地点:山西阳泉市平定县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文件费用(元)
CPCEC/BD-ZB-04-2009-01 热网加热器 1000
CPCEC/BD-ZB-04-2009-02 全自动软化水装置 500
CPCEC/BD-ZB-04-2009-03 全自动差压过滤器 500
CPCEC/BD-ZB-04-2009-04 除氧器及疏水扩容器 500
CPCEC/BD-ZB-04-2009-05 热网循环水泵、疏水泵 1000
CPCEC/BD-ZB-04-2009-06 热网补水泵、工业水泵、潜水泵、软水泵 5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厂商(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次招标采购货物)。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所投产品应满足国家、部门和行业标准等相关规定,货物制造要求《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齐全。
2.投标人提供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物流配送系统。
4.投标人应具有与本合同项目要求相适应的管理、设计、工艺、制造、检测、质量和安全控制的人员,以及具有在现场指导和监督安装、调试、验收的技术服务人员。
5.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国家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且经营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
8.连续三年的销售收入均在5000万元以上或3年累计2亿元产值,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同类货物的销售业绩(以货物销售合同证明)。
9.具有良好的生产业绩,单笔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
10.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或联合体投标。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发售时间和地点
1.发售时间:2009年4月30日-2009年5月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联系人:马莉   李想
电话:15801469211  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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