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十一五”易地技术改造项目所需极早期空气采样 

2009-04-30 20:13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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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十一五”易地技术改造项目所需极早期空气采样报警系统设备采购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吉林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十一五”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已由国烟计〔2007〕229号文件和国烟计〔2008〕169号文件批准建
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极早期空气采样报警系统
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 招标范围:空气采样火灾报警系统设备和主要材料的提供,以及本系统设备的指导安装、调试、配套软件制作、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
物有关的运输、装卸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及配合消防验收工作。
2.2供货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东部,洋浦大街与自由大路交会处,长春卷烟厂新厂区。
2.3交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天内全部设备运至买方工地,待正式运行45天后正式交验。
2.4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中国地区总代理商,或持有经该总代理商针对本次项目单独授权的经销商(须附制造商与总代
理商签订的代理协议)均可参加投标(注:同一品牌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
3.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必须大于100万元(含100万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为2009年5月4日至2009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 00分至 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11日10时00分。
联系人:邓晓       13436979846
电话:010-86079061
传真:010-63850981
邮箱:zhaobiao_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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