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药物中间体研发平台工程空调系统末端招标公告 

2009-04-29 17:4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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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药物中间体研发平台工程空调系统末端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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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9 12:16:08   
招标编号:0613-096020502309
开标时间:2009-05-22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上海
      
  
  
详细内容:
1. 受委托,兹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就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药物中间体研发平台工程空调系统末端设备采购项目的下列货物提交密封投标:
空调系统末端
2.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境内(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的企业;
2) 制造厂应为正式投产5年以上的国际知名品牌专业制造商;
3) 应在上海地区设有固定的销售、安装、售后服务及维修保养机构。
4) 制造商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国际认可的同等资质证明。
5) 投标人最近3年内在中国境内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5个以上(含5个)。以上业绩须提供书面证明文件:相关工程实例合同的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页及相关工程范围部分)或用户出具的证明文件。
3. 招标文件于2009年4月29日至2009年5月6日每天9:00~15:30时(北京时间)公开出售。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人应于2009年5月7日12: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打印形式用传真和E-mail对招标文件中的不清楚之处提出疑问,招标人将视提出疑问的情况决定是否召开标前答疑会。如召开,招标人将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逾期收到的问题招标人有权不做解答。如果未在以上期限内提出疑问,并在投标截止当天提交了投标文件并参与了投标,则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有充分的理由认为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要求没有任何疑问并表示完全认可和接受。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将不再受理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所提出的任何质疑。
6. 投标人递交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投标总价的2%,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内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为保函、不可撤消信用证、银行本票、保兑支票或汇票。
7. 所有投标文件都应于2009年5月22日10: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
7.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5月22日10:3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09年5月22日10: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准时出席。
联系人:张  雪     赵晓雅
手机:15811192124
电话:010-63850981
传真:010-63860819
邮箱:zhaobiao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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