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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港发电厂3号锅炉微油点火改造改造招标公告 -------------------------------------------------------------------------------- 2009-04-24 14:48:43 招标编号:SGE-2009-101052 开标时间:2009-05-18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天津 联系人:张 雪 赵晓雅 手机:15811192124 电话:010-63850981 传真:010-63860819 邮箱:zhaobiaocg@126.com 详细内容: 1. 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港发电厂3号锅炉微油点火改造改造(招标编号:SGE-2009-101052)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范围为:包括改造锅炉A层燃烧器及其喷嘴、油枪及油系统管路阀门、配风系统管路阀门、火检及控制系统部分、磨煤机暖风器及其相应的管道阀门、相关的电气设备线路等的供货范围及其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调试和验收等各方面。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设备制造并供货到施工现场。计划施工工期为12天,从机组停机开始计算。 2.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4)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产品应在相同容量机组或相似条件下的两个电厂成功运行经验,且已证明安全可靠。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 4 月 24 日起至2009年 4 月 30 日止,每天上午 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如果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如上地址和帐户汇款(购招标文件款 500 元人民币和100元人民币邮寄费),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中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收件人的联系方式(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电话、传真、手机和电子信箱)。收到该传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纸质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6. 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09年 5 月 18 日10:00(北京时间)之前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09年 5 月 18 日10:00,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伍万元人民币,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联系人:张 雪 赵晓雅 手机:15811192124 电话:010-63850981 传真:010-63860819 邮箱:zhaobiaocg@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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