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工程机组性能试验 

2009-04-24 10:4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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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工程机组性能试验
联系人:张岩  
联系电话:010-58681430  13240033618
联系传真:010-58681403  联系信箱:zhangyanzbcg@126.com
受委托,现对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工程机组性能试验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工程机组性能试验
二、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马家滩韩家沟
三、招标编号: SHIL09010299
四、招标范围:按照国家有关的机组性能考核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工程#1、#2机组进行性能试验。详见附件二。
五、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投标人即开始根据招标人需要提供技术服务。各机组性能考核工作原则上在机组试运行完成后三个月内完成,经招标人允许最迟不能超过六个月内完成。
序号 工程里程碑名称 里程碑工期
1 #1机组168小时完成移交生产 2010年5月15日
2 #2机组168小时完成移交生产  2010年6月15日
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满足业主工期调整的要求。
六、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和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调试单位火电工程类甲级资质等级证书,并通过专业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须具有8台及以上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性能试验业绩或合同业绩,并具有2台及以上循环流化床机组性能考核试验业绩或合同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符合以上资质要求并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4月24日起到4月30日止,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已完成项目业绩表。以上均为原件,另请准备复印件1套备存。
联系人: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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