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桂铁路永州至柳州段提速扩能改造工程XG-7标甲控物资招标公告 

2009-04-23 16:2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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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桂铁路永州至柳州段提速扩能改造工程XG-7标甲控物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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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3 15:19:38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跨省
      
  
  
详细内容:
    招标编号:NJ2009-040
  湘桂线提速扩能改造工程(简称“本项目”)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中铁二十五局湘桂铁路扩改工程VII标指挥部作为招标人对标段施工所需的钢材、水泥、高效减水剂、速凝剂、粉煤灰等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工程概况
  根据批准的湘桂线提速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湘桂线起自湖南省衡阳市,经湖南的永州市,广西的桂林、柳州、南宁,止于凭祥市,线路全长1013km。 自永州的兰家村站出站端K151+300至柳州枢纽柳州站中心K533+131.75,既有线长度383.805km,同时含柳南城际引入柳州枢纽的工程。永州至柳州段全线改造完成后,正线全长350.7 km。永州至柳州(含)段估算总额2449693万元,静态投资2279693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70000万元。本项目施工总工期为3年,2009年3月开工,2012年3月竣工。
  由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承建的VII标段工程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柳州枢纽正线起点至改建湘桂线正线设计终点段,起讫里程为DⅡK492+551.58=DK492+500~DK546+200,包括柳州枢纽正线工程,柳南编组站及联络线工程,鹧鸪江站及联络线、疏解线工程(含T梁的预制和架设);第二部分为柳南客运专线引入柳州枢纽工程,起讫里程为DK532+050~DK546+200,包括柳州客站、进德站的改造,客运正线(含T梁的预制和架设);第三部分为大邦河大桥柳州端至改建湘桂线正线设计终点段(DK415+595~DK546+200)铺架工程。
  设计为铁路I级双线,设计速度满足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200km/h的要求。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关于发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1999〕142号);
  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6.《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2006〕217号);
  7.《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8.《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铁道部管理的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的通知》(铁建设〔2007〕219号);
  9.《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10.《关于改建铁路湘桂线衡阳至柳州段扩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1555号)。
  11.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投标人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
  四、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在铁道工程南宁交易中心进行。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五、招标主要日程安排(节假日不休)。
  1.公告时间:2009年4月22日至26日(北京时间,以下出现的时间均同)。
  2.招标文件发售
  ①发售时间:2009年4月27日至2009年5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②报名时间: 2009年4月27日至2009年5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④招标文件钢材、水泥售价每套(包)3000元(叁仟元)人民币,粉煤灰、外加剂售价每套(包)3000元(叁仟元)人民币,银行转账方式购买。
  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⑤购买须知:合格厂商或代理商派代表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申请表(一式三份)及购买标书收款单回执、等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和责任自负。
  4. 任何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要求或需要答疑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招标方规定的2009年5月12日17:00前(过期招标人将不受理),盖章签字后以书面传真至招标人,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招标人邮箱。
  5. 收到投标人上述要求后,招标人在2009年5月15日前,招标人将用传真方式统一给予答复(答复包括对咨询的解释),请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给予复函确认。
  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09年5月21日上午8:00-10:00(逾期不再受理)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①时间:2009年5月21日上午10:00时。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有效证件参加。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传真形式通知。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参与投标的生产企业必须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代理的生产企业必须是大中型企业生产的产品;
  4.钢材生产企业年产量在60万吨以上,代理商(若有)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水泥生产企业年产量在60万吨以上, 代理商(若有)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含50万元);粉煤灰生产企业,代理商(若有)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含150万元);聚羧酸系减水剂、高效减水剂、速凝剂只接受生产企业投标,且生产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
  5.代理商必须提供由投标物资制造工厂签署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
  6.所有产品必须在近三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项目中有过两个项目以上供应业绩;
  7.生产企业、代理商具有良好生产、供应业绩,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8.投标物资具有铁道部或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近两年内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制造工厂及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个包件中投标。
  10.投标人必须是南宁铁路局湘桂线提速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审查公布的甲控物资设备合格厂商,并在铁道工程南宁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许可证(或持有一级交易许可证)的法人组织。
  七、投标保证金
  钢材包件、水泥包件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100000.00);粉煤灰、外加剂包件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现金支票形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中标结果公布10天后退回。
联系人:张  雪     赵晓雅
手机:15811192124
电话:010-63850981
传真:010-63860819
邮箱:zhaobiao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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