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集中规模采购应急电源车2009年第一批项目招标 

2009-04-23 00:41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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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集中规模采购应急电源车2009年第一批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0711-09OTL054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家电网公司集中招标采购2009年第一批项
目应急电源车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采购货物要求参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柴油机应急电源车 500kW 台 14
柴油机应急电源车 400kW 台 25
柴油机应急电源车 200kW 台 3
(2)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及资质业绩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 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
(或子包)的投标。
4.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5. 提供的同类应急电源车未因该应急电源车原因出现过事故。
6. 在国内应急电源车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
7. 在国内应急电源车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项目进度。
8. 在国内应急电源车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公开通报
批评。
9. 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须在3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10. 投标人需具有对所投标的发电机组控制系统中的核心控制程序进行自主修改和升级的经验。
11. 投标人应为发电机组集成及制造的生产厂家,并在电力系统范围内提供过较规定的使用条件更严格的同类设
备的业绩。开标日前三年内在国内电力系统至少有1套同等容量或以上设备成功的运行经验。
12. 为投标人提供车辆改装的厂家应具有本次所招标规格电源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告及国
家税务总局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如果不具备所招标规格电源车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告的及国家税务总局设
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交货时提供,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已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或相
关资质单位提交的同规格电源车公告的申报资料及回执。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4月21日起至2009年4月27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
:30-15: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09年5月1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
前提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6) 唱标时间: 2009年5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联系人:马莉   李想
电话:15801469211  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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