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阳核电厂一期工程2×1250MWe级核电机组共箱母线设备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开标时间:2009-05-22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商业融资 所属地区:山东 详细内容: 受招标人的委托,组织山东海阳核电厂一期工程2×1250MWe级核电机组共箱母线设备招标采购工作,现准备进行资格预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 标 人: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项目整体进度(暂定): 说明 第1台机组 第2台机组 授权开工 2007年12月31日 2007年12月31日 核岛第一罐混凝土 2009年9月30日 2010年7月31日 汽轮机开始安装 2012年2月15日 2012年11月15日 发电机开始安装 2012年5月31日 2013年3月31日 汽轮机具备进蒸汽条件 2013年6月30日 2014年4月30日 性能试验结束 2014年5月31日 2015年3月31日 二、申请资质和要求 (一)凡是符合以下所要求资质条件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即申请人)均可以参加本次招标的资格预审活动,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才 可购买各设备的招标文件,成为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成为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核电领域潜在合格供应商并收录进合格供应商库中。 (二)如果申请人通过了资格预审,其资质文件将是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申请人应符合下列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5)具有第(四)款规定的业绩要求,并在安装、调试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改进措施的设备制造厂商; (6)国内有厂家直接供货的设备,原则上不接受中间代理机构的投标; (7)投标设备要满足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要求,对不能满足要求的投标人可采用引进技术、合作制造等方式参加投标。设备制造以中方为主 ,可由外方负责技术支持和保证; (8)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 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1)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 (12)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受到起诉; (14)申请人应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与技术支持方(如有)的合作协议书(副本); (15)投标设备的性能和质量由投标人对招标人进行保证,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同时应提供投标人的技术支持方(如有)就本项目标的的性能 和质量进行保证的文件; (16)申请人需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按发放的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四)申请人专项资格要求: 申请人还应满足如下的专项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厂家必须具有额定电压6kV以上、额定 电流3150A以上的共箱母线设备电站业绩。 三、参加资格预审事宜 (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 (二)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 资格预审文件价格:500元人民币/套。 联系人:邓晓 13436979846 电话:010-86079061 传真:010-63850981 邮箱:zhaobiao_2@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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