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一期1、2号2×1000MW机组烟气脱硝工程氨气化站工程 

2009-04-19 01:2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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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一期1、2号2×1000MW机组烟气脱硝工程氨气化站工程
2009-04-17
所属地区:广东
详细内容:
1、受委托,现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相关设备制造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项目的设备供货和
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平海发电厂位于广东惠东县平山镇碧甲村,规划容量6×1000MW等级国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
一期拟建4台,先上2台,计划2010年两台机组实现双投。
2.2招标范围:(1)氨制备系统的全部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设计);(2)氨制备及供应系
统、废液收集系统、工艺水及蒸汽系统、控制系统(含电动执行机构的配电柜和气动执行机构的配电柜)、
该范围内所有设备(除本节中属买方供货范围的以外)、管道、配套设施、仪器仪表、保温(含金属结构件
及外护板)及油漆等;(3)氨区所有施工及安装由业主方负责、卖方负责提供施工、安装和调试的指导。具
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商务条件》和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国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
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且为本次招标采购主要设备的制造商。
(2)投标人必须具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无重大
违法或商业贿赂的行为发生。
(5)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
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法
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
的投标。
(6)投标人应已设计、制造和提供过同类设备,且使用条件应与本工程相类似、或较规定的条件更严格,能
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主要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提供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
他服务义务的证明文件,并提供同类设备的型式和例行试验报告。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近3年中国境内2个供气能力为700Kg/h及以上发电厂脱硝工程氨气化站主要设备(氨制备及供应系
统)的供货或运行业绩,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该业绩如
不是与电厂直接签定的,必须给出能证明该合同设备最终应用于哪个电厂;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
、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报名时间:2009年4月17日上午9点30分至2009年4月23日下午16点30分(周末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9年4月20日上午9点30分至2009年4月30日下午16点30分
5、截标、开标安排
5.1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5月8日北京时间9:30时;
5.2开标时间:2009年5月8日北京时间上午9:30时;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联系人:马莉   李想
电话:15801469211  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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