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供电系统隔离开关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09-04-17 15:06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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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供电系统隔离开关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机械电子电器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广东
详细内容:
“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工程”已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资金已经到位。受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业主”)的委托,就“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供电系统隔离开关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以下简称“业主代理”)受业主委托代建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项目。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
广佛线西起佛山市魁奇路,向北再折向东穿越禅城区,经南海区,过五丫口大桥后进入广州市境内,穿越荔湾区,止于海珠区的沥滘村。线路全长32.16km,全部为地下线路,全线共设置21座车站,其中佛山市境内线路长14.794km,设11座车站;广州市境内线路长17. 365km,设10座车站。
广佛线全线将于2012年建设完成并开通运营。设置车辆段一处,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夏南村附近;设置主变电站两座,其中新建一座,位于海五路站附近,与广州二、八号线合用一座,位于沙园站附近;在车辆段内设置控制指挥中心一座。
广佛线车辆最高运行速度80km/h,初、近、远期均采用四辆编组。
供电系统采用110/33kV两级电压制的集中供电方式;牵引供电系统采用直流1500V供电。地下区段全部线路采用刚性架空接触网,车辆段采用柔性架空接触网。正线设置牵引降压混合所9座,降压所12座,车辆段设置牵引降压混合所1座。
2.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佛山市。
3. 资金来源:政府筹资。
4.招标名称: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供电系统隔离开关设备采购
5.招标范围: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供电系统隔离开关设备以及必需的附属设备和相关技术服务。
6.资审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只要有一项不通过,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书将被视为无效标,不对其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进行评审。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则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有效,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产品内容;
3)  投标人必须是隔离开关的制造商;
4)  投标人必须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05-2007年度)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且无拒绝和否定的意见;(新近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提交短于三年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短于一年的公司,如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则需提交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和承诺书,承诺该财务报表数据真实可靠,否则业主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  投标人必须有银行或资信评级机构投标截止日期前2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且无不良评价;
6)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7)  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 4 月 24 日)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8)  投标人投标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 4 月 24 日)前三年内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9)   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0)  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隔离开关型式试验报告;
11)  投标人近三年(2005年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必须有隔离开关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8.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09年 4 月 23 日至2009年 4 月 24 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4:00~16:00 (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设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联系人:邓晓       13436979846
电话:010-86079061
传真:010-63850981
邮箱:zhaobiao_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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