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汾高速公路邢台至冀晋界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XFSJ-1、XFSJ-2合同招标 

2009-04-16 11:5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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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汾高速公路邢台至冀晋界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XFSJ-1、XFSJ-2合同招标
开标时间:2009-05-07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河北
详细内容:
1.邢汾高速公路邢台至冀晋界段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是河北省“十一五”规划项目,并已列入河北省基本建设计划,
建设资金来源于业主筹措和国内银行贷款。该项目法人单位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集团)(以下简称“招标人”),对邢汾高速公路邢台至
冀晋界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XFSJ-1、XFSJ-2合同二次招标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于第一次招标时,经评标委员会
评审,XFSJ-1、XFSJ-2合同需重新招标,现进行二次公告。
2.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本项目主线全长83.365公里,沿线设置特大桥4座,大桥43座,分离式立交桥11处,隧道17座,互通式立交6处,通道45处,监
控分中心1处、服务区3处,卸载场1处、养护工区3处,收费站6处,监控所2处、隧道管理站3处,项目估算总投资83亿元。计划2009年底项目开
工,2013年底建成通车。
(2)技术标准:全线采用全封闭、全立交、双向四车道的高速公路标准。起点至路罗互通段设计速度为100Km/h,路罗互通至终点段设计速度
为80Km/h,路基宽28.5m。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3.招标范围及资质要求
(1)邢台至冀晋界段勘察、设计工作(其中K72+710~K83+365段不含施工图设计,但包括详细勘察)。包括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
桥涵、隧道、交叉、其他工程等)、交通工程(安全设施、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照明、通风消防系统等)的勘察设计。包括本项
目的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K72+710~K83+365段除外)、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以及后续
服务等。
(2)XFSJ-2合同段为总体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全线总体勘察设计文件汇总、上报和协调工作。
合同段划分及资质要求详见下表:
合同段划分一览表
合同段起讫点 桩号 长度(Km) 勘察设计内容 资质要求
XFSJ-1 起点(留村互通)至龙泉寺互通 K0+000~K39+100 39.1 1、本合同段内的公路工程(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互
通立交等)和交通安全设施(包括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及防落网等)的勘察设计。2、本合同段内的房建工程勘察。具备:工程勘
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XFSJ-2 龙泉寺互通至冀晋界 K39+100~K83+365 44.265(83.365) 1、K39+100~K72+710段公路工程(包括路线、路基、路面、
桥涵、隧道、互通立交等)和交通安全设施(包括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及防落网等)的勘察设计。
3、本合同段内的房建工程勘察。
4、全线机电工程(含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照明、通风消防系统等)的初步设计。
5、全线设计总协调、文件的汇总及上报工作。 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同时具备: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大隧道、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勘察设计工期要求
(1)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书之日起85天内,XFSJ-1合同段设计人向XFSJ-2合同段设计人及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书之日起
165天内,XFSJ-1合同段设计人向XFSJ-2合同段设计人及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招标所需资料。
(2)XFSJ-2合同自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书之日起10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全线汇总(包括XFSJ-1、XFSJ-2合同、房建工程设计合同、绿化及景观工
程设计合同)的初步设计文件;自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之日起18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全线汇总(包括XFSJ-1、XFSJ-2合同、房建工程设计合同、绿
化及景观工程设计合同)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招标所需资料。
(3)征地拆迁图:在签订合同后90天内提交。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竣工验收止。
5.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评标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7.中标人必须在邢台市本地设立项目部,且主要设计工作在邢台市本地完成。
8.投标人可以同时对2个合同段进行投标,但只能在其中1个合同段中标。在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合同(XFSJ-5合同)已中标的投标人,不得在
本项目XFSJ-1、XFSJ-2合同段中标。
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在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在第
一个信封评审打分之前,如招标人发现有上述关系的投标人在同一个合同段内,则对相关投标人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的设计经验数量进行
排序,数量相同的,对其总里程进行排序,只允许其中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参加评审打分,其余的投标文件均不能参加下一步的评审打分。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以上有关资质要求,具有类似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经验,且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均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要求的单位,请持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勘察资质证书(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法人代表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的原件及一套装订的复印件(全
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于2009年4月16日至2009年4月2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7:00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
币2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邓晓       13436979846
电话:010-86079061
传真:010-63850981
邮箱:zhaobiao_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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