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力集团公司2009年电网主要货物第3批集中招标—35kV高压组合电器招标公告 -------------------------------------------------------------------------------- 2009-04-10 09:10:39 招标编号:SEPCOBID09036700001170 开标时间:2009-04-30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山东 详细内容: (1)受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2009年电网主要货物第3批集中招标—35kV高压组合电器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参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2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具有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 2.3投标人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或以上。 2.4本招标只接受拥有招标货物制造能力和销售业绩的制造商的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具有本次招标产品所必须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以及国家权威检验检测独立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本招标不接受除ISO9000系列认证外的其它任何综合技术能力综合评定中介机构的评价意见。 2.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2.7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8近5年所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进行了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2.9近3年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2.10近3年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2.11近3年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或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公开通报批评。 2.12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2.12.1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生产的产品,技术总负责方业绩满足上述要求,且该技术总负责方对投标的产品给予质量保证,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该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将被视为业绩合格。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4月10日起至2009年4月16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工本费:6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 (5)投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09年4月30日8:30至10:00时(北京时间)交到。如果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2009年4月30日10: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联系人:张 雪 赵晓雅 手机:15811192124 电话:010-63850981 传真:010-63860819 邮箱:zhaobiaocg@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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