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电力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2009年第四批项目基建设备/材料招标 2009-04-07 所属地区:山西 详细内容: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山西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 资金来源:自筹 工期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招标范围: 1、一次设备:GIS、HGIS、站用变、断路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开关柜、电抗器、避雷器、箱变、环网柜、电缆分支箱、消弧线圈、穿墙套管、中性点接地装置等。 2、二次设备:综合自动化系统、主变压器保护、110KV线路保护、纵向加密认证装置、站用屏、110KV、35KV分段及备自投柜。 3、线路材料:电力电缆、电缆附件、钢杆、砼杆、ADSS光缆、ADSS金具、支柱绝缘子。 三、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 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 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5、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6、 2006年至今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受到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国家电网公司或省公司通报的除外。 7、 2006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8、 2006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9、 2006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国家电网公司或山西省电力公司公开通报批评。 10、 不满足技术规范要求者不得投标。 11、 除实行代理制(或经销制)的产品外,不接受产品代理商的投标。 12、通信设备:若为代理商必须有为省级电力通信系统服务两年以上的业绩并获得设备生产商法人授权指定的本项目委托书(原件),并提供设备生产商对本项目设备质保及售后服务的承诺书(原件)。 3.2山西省电力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2009年第四批项目基建设备/材料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四、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投标人请于2009年4月7日-2009年4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五、招标文件于4月10日-14日发售,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联系人:马莉 李想 电话:15801469211 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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