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武高速公路三明段项目道路石油沥青及改性沥青采购招标 2009-04-08 详细内容: 福建省永武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业经有关机关批准开工建设,资金已到位。为满足路面工程施工需要,对上述项目建设所需的道路石油沥青及改性沥青材料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范围为A级70号道路石油沥青以及I-D级改性沥青。项目道路石油沥青共需约9000吨,改性沥青共需约11000吨,分成2个合同。具体合同详见下表。 合同号 型号与规格 数量(吨) 备注 LQ A级70号道路石油沥青 9000 桶装 GLQ SBS改性沥青(I-D) 11000 改性沥青工厂集中改性 注:以上数量为预计数量。 二、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的道路石油沥青厂家或供应代理商均可参加道路石油沥青合同的投标(每个合同段同一品牌只能有一个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以联营体方式的投标。 1、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3、具有沥青生产能力或具有沥青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4、近三年具有沥青供应的经验和能力(近三年生产或供应中国境内用于高速公路的沥青不少于3万吨); 5、具有进出口资格(若是代理进口沥青的)。 三、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法人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的改性沥青生产厂家或改性沥青供应代理商可参加改性沥青合同的投标(每个合同段同一品牌只能有一个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以联营体方式的投标。 1、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3、具有沥青生产能力或具有沥青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4、具有改性沥青生产能力或具有改性沥青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5、近三年具有改性沥青供应的经验和能力(近三年生产或供应中国境内用于高速公路的改性沥青不少于3万吨); 6、具有进出口资格(若基质沥青为进口沥青的); 7、福建省境内拥有仓储能力不低于8000吨的散装沥青库。 四、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09 年 4 月 8 日~2009年 4 月 14 日期间,每日8: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事先请先电话联系)(不邮寄)招标文件每合同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一律用现金支付,售后不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同时对2个合同投标,但只能中1个合同。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09年4月27日上午9:00-下午16:00(北京时间),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27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交。招标人定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开标会议。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联系人:马莉 李想 电话:15801469211 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
成为第一个评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