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大高速公路佳木斯至牡丹江段工程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09-04-08 09:5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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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大高速公路佳木斯至牡丹江段工程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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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07 17:52:03  
开标时间:2009-05-05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黑龙江
         详细内容:
1.鹤大高速公路佳木斯至牡丹江段工程项目已经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发改交通[2008]762号)批准并上报国家发改委立项。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补贴、省、地方自筹及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修复缺陷进行公开招标。招标采用双信封评标法。
2.本次招标分为6个合同段,各合同段独立招标。
序 号 合同段 起 讫 桩 号 里程(公里) 主要工程内容
  桥梁工程
1 B1 K67+330~K105+818 38.488 含桩号内分离、互通立交桥梁、通道涵、旧桥涵改造及引道路基、路面。
2 B2 K107+326~K144+087 36.761 含桩号内分离、互通立交桥梁、通道涵、旧桥涵改造及引道路基、路面。
3 B3 K146+380~K188+769 42.389 含桩号内分离、互通立交桥梁、通道涵、旧桥涵改造及引道路基、路面。
4 B4 K254+444~K295+870 41.426 含桩号内分离、互通立交桥梁、通道涵、旧桥涵改造及引道路基、路面。
5 B5 K296+873~K343+900 47.027 含桩号内分离、互通立交桥梁、通道涵、旧桥涵改造及引道路基、路面。
6 B6 K345+593-K390+992 45.399 含桩号内分离、互通立交桥梁、通道涵、旧桥涵改造及引道路基、路面。
投标人拟投一个以上合同段时,应分别编制每个合同段的投标书,并分别密封。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具有隶属关系、参股关系、或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子公司,不得同时购买同一合同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最多只能对四个合同段进行投标,当投两个(含两个)以上合同段时应按招标文件关于人员、机械设备的要求分别投入人员、机械设备,不允许将所投入人员、机械设备在所投的两个(含两个)以上合同段重复出现。一经发现所投的合同段中有人员、机械设备重复出现,将取消其重复出现的合同段的投标资格。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应是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并无不良业绩。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人留存)、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人留存)、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人留存)、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人留存)、介绍信原件(招标人留存,以上所有招标人留存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于2009年4月8日至2009年4月14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2时3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元(含图纸及参考资料),售后不退。
6.投标人应对每个合同段提交金额为人民币 50万元 的投标担保,形式为转帐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银行保函不适用),必须由投标人帐户出具。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递交截止日期:2008年4月30日,
8.招标人不组织标前会议,投标单位可将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中遇到的需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于2009年4月18日下午3时前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送(传)至招标代理处。招标人对提交问题的解答将以补遗书的形式于2009年4月21日发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补遗书的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处现场递交回执确认单。
9.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5月5日下午14时,递交,技术建议书(第一次开标)的开标仪式随即进行。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1~2人出席。
1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  雪     赵晓雅
手机:15811192124
电话:010-63850981
传真:010-63860819
邮箱:zhaobiao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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