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能大桥水电站(3X5MW)工程发电机励磁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09-04-27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12000万元 所属地区:新疆 详细内容: 新疆新能大桥水电站(3X5MW)工程发电机励磁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新疆新能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业主或招标人),,对已经批准立项建设的新疆新能大桥水电站工程励磁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工程概况 拟建新能大桥水电站位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境内,距已建新能托海水力发电厂尾水渠929m,工程区西距伊宁市51km,紧邻G218国道,交通十分便利。 本电站为河床式电站,以发电为主,为Ⅳ等小Ⅰ型水电站工程。电站总装机容量15MW。电站为径流式电站,电站机组为3台额定功率为5MW轴流转浆式水轮发电机组,电站p=90%,保证出力7025KW,多年平均发电量8338.95万kW•h,年利用小时数5281h。 1.2 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新疆新能大桥水电站(3×5MW)励磁系统设备。 招标范围: 1)3台额定功率为5MW轴流转浆式水轮发电机励磁系统设备及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下统称为投标设备); 2)投标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检验、包装、运输、交货等; 3)提供必要的维修设备、试验设备和仪器仪表;提交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4)负责合同设备与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之间的连接部分的设计、制造、调试等工作,以及配合、协调工作; 5)投标设备的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并对投标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试验的质量负指导责任,保证合同设备优质、安全地投入商业运行; 6)对买方人员的培训以及卖方所在地和双方协商的其它地点执行合同时的有关服务。 1.3 资金来源 新疆新能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能大桥水电站建设将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轮发电机组生产企业,其注册资金 500 万元以上。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4.3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4相关资质及质量管理体系 投标人应具有招标设备的生产许可证件及国家和行业强制认证的证件;投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应通过ISO9000族系列标准认证。 1.4.5设计、制造能力 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文件证明其具备的设备设计及制造能力。 1.4.6主要人员的资格 担任本招标设备的主要人员必须是具有同类设备设计、开发、试验、制造工艺、现场服务、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及安装、调试、验收和培训经历。 1.4.7设计、制造、试验能力 1) 具有设计本招标设备的开发能力; 2) 具有加工和生产投标设备的厂房及加工设备,能按规定的进度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3) 具有厂内试验、现场试验所需的设备和仪器等。 1.4.8业绩 具有制造单机容量5MW水轮发电机励磁系统的业绩。 1.4.9外购设备及外购件 本招标设备需外购部件配套设备时,主要外购设备及外购件的原生产厂家也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的相应资格。 1.5 资格审查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作为废标处理,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 招标文件出售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整,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联系人:邓晓 13436979846 电话:010-86079061 传真:010-63850981 邮箱:zhaobiao_2@126.com |
成为第一个评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