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华电镇雄电厂新建2×600MW机组工程第四批辅机设备、设备监造招标 

2009-03-31 01:2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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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华电镇雄电厂新建2×600MW机组工程第四批辅机设备、设备监造招标
2009-03-30
所属地区:云南
详细内容:联系人:马莉   李想
电话:15801469211  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一、招标人:云南华电镇雄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
三、招标内容及招标编号:
1、云南华电镇雄电厂新建2×600MW机组工程第四批辅机设备
专业 序号 标段名称 数量(台、套) 招标编号
电气 1 6kV高压开关柜(含脱硫,合资) 189套(6kV高压开关柜)+228套(6kV微机综合保护测控装置)+
8套(6kV中性点接地电阻柜)
2 柴油发电机组(进口) 2套
3 干式变压器(含脱硫) 31台
4 低压开关柜(含脱硫) 278套(PC段开关柜)+151套( MCC段开关柜)+490套(测控及备自投)+426套(电
动机综合保护测控装置)
5 脱硫高压变压器 2台
6 元件保护(含发变组、联络变、启备变保护) 4套
7 厂用电微机监控管理系统ECS 2套
8 直流系统设备(含脱硫) 10套
9 蓄电池(含脱硫) 9套
10 静态不停电交流电源(含脱硫) 3套
11 升压站监控系统(NCS) 1套
12 同期装置 2套
通讯 1 行政程控交换机 1套
2 程控调度交换机 1套
3 通信-48V电源 1套
4 分布式远动RTU及配套UPS 1套
5 电能量计量计费厂站系统 1套
热控 1 锅炉补给水处理程控设备及水煤灰集中控制网络监控设备 1套
2 工业闭路电视监视系统 1套
3 锅炉火检及冷却风系统(进口) 2套
输煤 1 电子皮带秤及循环链码校验装置 3套
2 电子汽车秤 3套
3 缝隙煤槽密封挡板 1套
4 汽车入厂煤采样机及煤质快速分析系统 2套
5 入炉煤采制样装置 3套
6 振动平煤箅 1套
7 清箅破碎机 1套
8 斗轮机 1套
锅炉 1 风道消声器 8台
暖通 1 静电除尘器(输煤) 14台
2 多管冲击式除尘器 7台
除灰 1 空气储气罐 6台
2 干灰散装机 3台
3 高效浓缩机 1套
汽机 1 工艺水泵 19台
2 四大管道管件(进口) 2套
水工 1 取水口水泵及附属设备 3套
2 原水预处理脱泥及加药系统 1套
3 铸铁、钢闸门及启闭机 26套
4 旋转滤网设备 3台
建筑 1 锅炉电梯(合资) 2台
2 汽动给水泵基础隔振弹簧 4套
消防 1 消防水泵 1套
2 气体灭火系统(进口IG541) 3套
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4套(水消防)+1套(泡沫消防)
4 火灾检测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 1套
脱硫 1 氧化风机(进口) 6台
2、设备监造
招标编号:CHDT020/05-JL-0101
监造范围:云南华电镇雄电厂新建工程2台套单机容量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三大主机及所有辅机设备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云南华电镇雄电厂新建2×600MW机组工程
2、工程拟建总规模:4×600MW
3、本期规模:2×600MW
4、建设地址: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塘房镇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第四批辅机设备:
1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
1.2 设备生产商在专业技术、加工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
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
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1.3 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最先进、可靠的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产品能满足或优于
招标规范书的要求,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投标人提供
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提供使用厂家的联系方式),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4 设备生产商宜为国家电力行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具有设计、制造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能力
的辅机设备制造厂商;
1.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必须连续盈利,财务状况良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
1.6 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
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供应商
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1.7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
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8 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未因
安全、质量、进度和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等受到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
评,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1.9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进口设备接受国内代理商的投标,同一原装进口产品仅接受一家国
内代理商的投标。
1.11 通过资格审查或收到招标人向其发出的投标邀请书。
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
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时间:2009年4月1日- 4月8日
八、资格预审文件的提交1、资格预审时间:2009年4月9日- 4月13日16:0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联系人:马莉   李想
电话:15801469211  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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