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黄河公司水电铝型材联营项目厂区路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 2009 青海黄河公司水电铝型材联营项目厂区路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 2009-03-27 09:31:49 招标编号:HHXY-SB-(2009)第168号 开标时间:2009-04-20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青海 详细内容: 受委托就青海黄河公司水电铝型材联营项目厂区路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工程概况 青海黄河公司水电铝型材联营项目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甘河工业区,距西宁市区约35km,距湟中县城约6km。该项目年设计产能50万吨铝型材;与之配套的炭素产品年产能30万吨;建设期为2年,一期计划于2009年上半年投产。 1.2 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 青海黄河公司水电铝型材联营项目厂区路灯采购及安装 招标范围主要有: 1) 291套路灯及其附件的采购,以及11500米路灯电源电缆的敷设(电缆由买方提供),291座路灯基础的施工,详细技术要求及路灯样式见招标文件; 2) 附属设备:电缆(灯杆内)、螺栓、连接件等所有安装附件; 3) 投标路灯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检验、包装、运输、交货等; 4) 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满足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 5) 提交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6) 负责投标路灯施工、安装与厂区其它相关部分的技术协调工作; 7)投标路灯的安装和现场试验将由卖方完成,卖方必须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试验、调试; 8)负责对买方人员的培训,现场服务,售后服务;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路灯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如是生产企业投标,其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600万元及以上;如是代理商投标,其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同时所代理产品的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600万元及以上。 路灯安装施工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 1.4.3 财务状况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4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投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应通过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 1.4.5 主要人员的资格 担任本招标路灯的主要人员必须具有路灯设计、开发、试验、制造工艺、现场服务、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及安装、调试、验收和培训经历; 1.4.5.1 具有设计、制造路灯的能力 1. 投标方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路灯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 2. 投标方有能力履行合同路灯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3. 投标方提供的路灯的型式和例行试验报告; 4. 路灯光源具有国家行业授权部门颁发的认证证书和检测报告。 1.4.6 业绩 近三年以内具有2个及以上本招标范围类似灯具的供货以及施工、安装的业绩。 1.4.7 外购设备及外购件 本招标设备需外购部件配套设备时,主要外购设备及外购件的原生产厂家也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的资格。 1.5 资格审查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作为废标处理,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7公告发布日期:2009年03月27日 1.8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04月02日 18:00时截止 1.9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09年04月03日 8:30~11:30时,14:30~17:30时 1.11 投标文件必须于2009年4月20日9:30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 1.12 招标人将于2009年4月20日北京时间9:30点公开开标,各投标人合法代表届时必须出席。开标过程将由公证机构进行现场公证。 1.13 其它 1.13.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3.2 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人:张 雪 赵晓雅 手机:15811192124 电话:010-63850981 传真:010-63860819 邮箱:zhaobiaocg@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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