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湘高速公路洪安至酉阳段供配电资格预审公告 2009-03-25 开标时间:2009-04-08 所属地区:重庆 详细内容: 1.渝湘高速公路洪安至酉阳项目( 洪安至上官桥段、上官桥至酉阳段)(二个合并简称“洪酉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批准修建。建设资金来源于国家补助、地方自筹、银行贷款,本项 目已开工建设。现决定对本项目机电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2.凡是具备下表中相应资质要求及独立法人和有效资质,具有类似施工经验,并且在设备、人员和资金 方面均能满足执行本工程要求的施工企业均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招标合同段划分a 公路项目 合同段号 主要工程内容 最低资质要求 工期/试运行/缺陷责任期(月) 洪上段 H-JDGD 洪上段供配电系统及电力监控系统设施采购和安装 1、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及其以上资质;2、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其以上 资质。 8/3/24 上酉段 G-JDGD 上酉段供配电系统及电力监控系统设施采购和安装 1、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及其以上资质;2、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其以上 资质 8/3/24 3.投标申请人根据自身资质和实力,可以对本次招标2个合同段同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投标申请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 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任何附属机 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 5.有兴趣投标申请人可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合同段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一律现 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对多个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合同段 的资格预审文件,并且对所申请的合同段不得自行调整。 6.投标申请人应于2009年 4 月 8日 16:30 时 (北京时间)之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送,迟到的资 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联系人:马莉 李想 电话:15801469211 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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