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电力公司2009年瘦客户机供应商资格评选公告(二次公告) 

2009-03-24 23:39 发布

171 0 0
北京市电力公司2009年瘦客户机供应商资格评选公告(二次公告)
2009-03-24
所属地区:北京
详细内容:
1、 北京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用公开方式邀请有兴趣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
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供应商资格评选申请文件(以下简称“申请文件”),参加北京市
电力公司2009年瘦客户机供应商资格评选。采购人将向获得合格供应商资格并在竞争性谈判
中被确定为最终供应商的申请人采购的产品的详细内容参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 申请人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评选文件第一册(通用部分)中申请人须知第3款和第二册(专
用部分)中申请人须知资料表第3款的规定。申请人需满足供应商资格评选公告中合格申请人
的资质要求。
3、有兴趣的申请人请按下述时间和地址购买供应商资格评选文件:
供应商资格评选文件购买时间:2009年03月24日起至2009年03月31日止(节假日除外),每
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4、 申请文件递交要求: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所有的申请文件须于2009年04月    13日9:00(北京时间)之前交
到北京。如果地点有改变,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
方式提交申请文件。
5合格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申请人应具有覆盖采购人拟采购产品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其年检
记录。
3、申请人拟供应产品必须具有原厂商授权和服务承诺函,以及所采用的产品相关服务认证。
4、申请人应承诺对拟供应产品提供原厂商3年免费上门服务及保修。
5、申请人应具有三年以上电力系统网省公司相关产品的实施经验,并提供合同证明。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
有一家参加同一产品供应商的评选。
7、申请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8、申请人2006年至今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
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9、申请人2006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
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
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10、申请人2006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申请人图纸的交
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11、申请人2006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
程中,未受到电力系统省级及以上部门公开通报批评。
12、申请人拟供应产品必须是国际成熟产品。
13、申请人拟供应的产品及其配件必须符合本次供应商资格评选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申
请人须具备原始生产厂商的质量保证书,且申请人拟供应的产品及其配件能在中国境内合法安
全使用。
14、申请人必须为《货物需求一览表》所列货物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一设备
/材料制造商至多授权三个代理商参加本次供应商资格评选。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联系人:马莉   李想
电话:15801469211  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B Color Smilies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