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至同江高速公路双鸭山(集贤)至佳木斯段扩建工程房建工程施工招标 

2009-03-23 15:43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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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至同江高速公路双鸭山(集贤)至佳木斯段扩建工程房建工程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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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3 09:49:19  
招标编号:招标编号: SJ-09
哈尔滨至同江高速公路双鸭山(集贤)至佳木斯段扩建工程房建工程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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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3 09:49:19  
招标编号:招标编号: SJ-09
开标时间:2009-04-14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黑龙江
      


详细内容:
1、哈尔滨至同江高速公路双鸭山(集贤)至佳木斯段扩建工程的初步设计已由交通部交公路发[2006]557号文件批复,并已列入黑龙江省基本建设计划,建设标准为高速公路,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内银行贷款、交通部补贴、地方自筹。现决定对该项目房建工程的实施和完成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的工程概况如下:
(1)合同段划分为2个,分别独立招标。
合同段 项目名称 桩号 占地面积
(m2) 总建筑面积(m2) 主体建筑
面积(m2) 附属建筑
面积(m2)
Y1 四马架收费站 AK0+885 2500 887.09 887.09 60(煤棚)
Y2 太平服务区 K200+199 24900 782.14 782.14 100(煤棚)
(2)工程建设地点为黑龙江省佳木斯、双鸭山市。
(3)工期安排:2009年4月---2009年9月
(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须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的法人,并无不良业绩。
5、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法,投标人同时递交技术建议书和报价信,招标人将分两次开标,在技术建议书评审阶段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具有隶属关系、参股关系、或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子公司不能在同一合同段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分包。
6、具备上述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单位介绍信和书面申请于2009年3月23日至2009年3月27日每天9时30分~11时30分,12时30分~14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8、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工程现场考察,但将对自行现场考察的投标人予以配合。
9、招标人不组织标前会议,投标人可将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中遇到的需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于2009年3月29日15时前传真至招标代理处。招标人将对所有投标人提交的问题,在汇总整理后作出书面解答,并由招标代理在2009年3月31日将书面解答采用书面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在收到补遗书后于24小时内向招标代理发送回执确认。
10、投标人应提交金额为人民币 10万元的投标担保,形式为转账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银行保函不适用),投标担保必须由投标人账户汇出,递交截止日期:2009年4 月10日。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此日期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号上,并将投标担保(转账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或其收据的扫描件装入技术建议书中。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1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后,在2009年4月14日上午10时之前递交,技术建议书(第一次开标)的开标仪式随即进行。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  雪     孟思雨
手机:15811192124
电话:010-63850981
传真:010-63860819
邮箱:zhaobiao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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