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平安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主厂房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2009-03-20 所属地区:青海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青海省平安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青发改投资[2008]641号) ,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主厂房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安县平安镇; 2.2 建设规模:日处理量0.5万吨; 2.3 计划工期:2009年4月5日——11月15日; 2.4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含的主厂房施工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09年3月20日至2009年3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 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 费)后 1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3月26日12:00时前。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联系人:马莉 李想 电话:15801469211 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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