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07线K665+239~K675+239段大修工程建设及管理资格预审公告 

2009-03-20 15:0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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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107线K665+239~K675+239段大修工程建设及管理资格预审公告
国道107线K665+239~K675+239段大修工程建设及管理资格预审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河南
详细内容:
受新乡市公路管理局委托,对国道107线K665+239~K675+239段大修工程建设及管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本公告规
定的内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项目概况:
(1)国道107线K665+239—K675+239全长10公里,为平原微丘一级公路。本项目原道路路基宽度为24米,路面宽度为20.5米,中央分隔带宽度
为1.5米,两侧各0.5米的土路肩,全线共有桥梁4座,其中小桥1座,中桥2座,大桥1座。现计划将本路段设计行车速度100km/h,路基宽34米

(2)工期及质量
1)计划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质量: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优良工程标准。
(3)合作模式:参照BT(建设—转交)。本项目中标人将与新乡市公路管理局共同组建项目部。本项目建设造价资金35%由新乡市公路管理局承
担,并由其负责征地工作、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项目建设造价资金65%由中标人负责,并由其负责组织具备与承担本项目工程相
对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的建设队伍,建设完成后全部移交给新乡市公路管理局。新乡市公路管理局在项目完成后5年内完成中标人建设资金
的偿还工作。
(4)招标范围:国道107线K665+239~K675+239段大修工程 (含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交叉及附属工程)预算编制、工程施工、及施
工期间的协调、资金筹措等。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相应出资额度的投资融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5)2005年至今承担过3项不少于10公里一级或以上公路,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的公路工程施工;或具有类似项目代建或作为项目法
人经验;
(6)具有当地清欠管理部门2009年2月1日以后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7)具有保证项目建设经济实力和协调能力。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文件时务必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证书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套备查,统一A4纸)。
同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主营业务、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
企业信息。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3月20日起至3月26 日止,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邓晓       13436979846
电话:010-63850981
传真:010-63860819
邮箱:zhaobiao_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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