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整车工厂冷却塔、冷水机组、空调风柜 

2009-03-18 17:2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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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整车工厂冷却塔、冷水机组、空调风柜及恒温恒湿机组、商用空调资格预审公告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广东
详细内容:
受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整车工厂冷却塔、冷水机组、空调风柜及恒
温恒湿机组、商用空调的招标接受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的中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交投标申请文件。本项目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确定
正式投标人。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
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番禺区金山大道东633号,占地面积约118万平方米,一期工程产能为10万辆/年中高档轿车,计划2010
年投产。
本次招标内容为整车工厂综合动力站房、车间及其辅房的机电设备。
招标内容:
包1:冷却塔(包括:600 m3/h低温降方形逆流式冷却塔,100 m3/h中高温降工业型冷却塔共12台)
包2:冷水机组(10kv电源离心式冷水机组(含10kv启动柜)4台,单台机组的制冷量为1500RT;冷冻、冷却水泵各5台。)
包3:空调风柜及恒温恒湿机组(单台组合风柜规格:L=30000 m3/h~70000 m3/h,共19台;恒温恒湿机组1台,移动式温升除湿机1台)
包4:商用空调(空调室外机、室内机共142台)
注:请各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资料上注明报名的包号。
2. 工期要求: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包1:60日内完成;
包2:60日内完成;
包3:60日内完成;
包4:60日内完成;
注:具体项目建设安排参见建设单位需求文件。
3. 投标申请人报名必备条件:
1)       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
2)       必须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取得制造商签发的授权书);
3)       近5年在广东省内有3个或以上同类项目的成功业绩并提供证明;
4)       在广东珠三角地区必须具有固定的维修服务点,能提供可靠的售后服务和技术、备品备件服务。
4.确定正式投标人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详见资格审查和择优文件);
4.2当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家数为3-8家时,则全部投标申请人为投标人,当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报名投标申请人超过8家时,则采取
择优的方式选取排名前8名的投标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如果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3家时,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
标。
5. 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资料一正二副:
5.1报名资料一览表;
5.2提交满足资格预审合格必备条件及资格预审择优条件的证明材料(按报名资料一览表编排的顺序订装提交)。
6. 投标申请报名及递交申请资料时间、地点、注意事项:
6.1时间:2009年03月25~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联系人:邓晓       13436979846
电话:010-63850981
传真:010-63860819
邮箱:zhaobiao_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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