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兴山县南阳镇污水处理工程施工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09-03-18 01:0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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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兴山县南阳镇污水处理工程施工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09-03-17
所属地区:湖北
详细内容:联系人:马莉   李想
电话:15801469211  010-63849116  
湖北省兴山县南阳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已由湖北省发改委以鄂发改地区[2008]1059号文批准兴建。受
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1.1湖北省兴山县南阳镇污水处理工程:新建1000吨/日污水处理厂1座,配套建设一、二级干管6.06公
里。污水处理厂采用氧化沟处理工艺,实行二级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排水管网采用分流制排水体制设计。
1.2工程招标范围:污水处理厂工程土建施工和厂外管网工程施工招标。
1.3资金来源:国家专项投资及地方政府自筹。
1.4工程建设施工地点:兴山县南阳镇云盘村四组唐家坪。
1.5工期要求:总工期360日历天。
1.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凡对本工程感兴趣的合格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
请人才有可能被邀请参加投标。
3、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4)投标人必须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等专业管理
人员。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应当主持过(或参与主持过)类似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且具有相关专业注
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项目现场的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主持过或参与主持
过类似工程项目建设技术管理;五大员必须持有上岗证书或培训证书。
(5)投标人近3年必须有1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4、投标申请人可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09年3月17日至3月23日,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时,
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湖北省兴山县南阳镇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
申请书”字样。
7、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9年3月25日17时以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
请书将被拒绝。
8、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截止后10天内发出资格预审合
格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确定的时间、地点、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及有关资料。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联系人:马莉   李想
电话:15801469211  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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