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备采购(第一批)招标公告 扬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备采购(第一批)招标公告 扬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备采购(第一批)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江苏 详细内容: 受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扬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备采购(第一批)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扬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备采购(第一批) 2、 项目简介:本项目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年焚烧垃圾36.5万吨,并预留扩建场地。利用余热发电,余热锅炉和汽轮发电机组配置为 中温中压,余热锅炉2台(单台蒸发量43.4t/h),汽轮发电机组为2台1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最大12MW)。 3、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扬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备采购(第一批)的供货及相关服务,共分为6个包: 第1包:汽机房电动桥式起重机1套及渣仓桥式抓斗起重机成套设备2台; 第2包:布袋除尘器及锅炉输灰输渣系统成套设备(含灰库设备)2套; 第3包:半干反应塔2套、活性炭输送系统及石灰浆制备系统成套设备各1套; 第4包:半干反应塔布袋2套; 第5包:锅炉给水泵成套设备3台; 第6包:冷却塔成套设备2套; 4、 计划交货期: 2010年1-3月交货,具体交货期根据实际工期要求进行。 注:关于设备到货时间,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进度对具体的到货时间进行调整。 5、 投标人资质要求: 5.1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对上述项目进行报名: 第1包(汽机房电动桥式起重机及渣仓桥式抓斗起重机成套设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投标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有效;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明。 (4)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5)投标人的设备至少具有在三个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中的应用业绩。 第2包(布袋除尘器及锅炉输灰输渣系统成套设备(含灰库设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投标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有效;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的设备至少具有在三个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中的应用业绩。 第3包(半干反应塔、活性炭输送系统及石灰浆制备系统成套设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投标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有效;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的设备具有在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中旋转喷雾半干法的应用业绩。 第4包(半干反应塔布袋):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投标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有效; (2)投标人的设备至少具有在三个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中的应用业绩。 第5包(锅炉给水泵成套设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投标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有效;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的设备至少具有在三个发电厂或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中的应用业绩。 第6包(冷却塔成套设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投标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有效;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的设备至少具有在二个发电厂或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中的应用业绩。 5.2本招标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6、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参加报名: 6.1投标申请人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资格要求中所要求业绩的合同的原件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 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还需携带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报名。 6.2各投标人可对上述包中的任意包投标报名。 7、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7.1公告发布时间: 2009 年 3 月 17日 9时30分至 2009年3月 21 日 17 时00分(周六、日不休息) 联系人:邓晓 13436979846 电话:010-63850981 传真:010-63860819 邮箱:zhaobiao_2@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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