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批物资集中规模变电部分招标公告 -------------------------------------------------------------------------------- 详细内容: 一、本次招标物资(变电部分)已经批准,项目批准文号:发改办能源〔2008〕1879号、国家电网发展(2008)1253号。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文件吉电生[2009]95号、吉电发展[2008]538号、吉电生[2009]95号、吉电生部[2009]10号、吉电发展[2009] 174号、吉电发展〔2008〕733号 、吉电发展〔2008〕1065号、吉电发展〔2008〕1074号、吉电发展〔2008〕1062号、吉电发展〔2008〕909号、吉电发展〔2008〕182号、吉电 发展〔2008〕680号、吉电发展〔2008〕597号、吉电发展〔2008〕611号、吉电发展〔2008〕181号、吉电发展〔2008〕180号、吉电发展〔2008 〕177号、吉电发展〔2008〕891号、吉电发展〔2008〕678号、吉电发展〔2008〕820号、吉电发展〔2007〕869号、吉电发展〔2007〕978号、 吉电发展〔2008〕1099号、吉电发展〔2007〕949号、〔2007〕883号、吉电发展〔2007〕911号等。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占20%,银行贷款占80%。 受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委托,对本次所需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产品的名称及数量: 高压断路器 4组 三、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均可对招标物资进行投标。 四、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3月16日—2009年3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5:30购买《招标文件》。《招标 文件》每个标段平均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含电子文档,但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一律以现金购买,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六、《投标文件》递交日期为2009年4月4日13:30—16:30时。招标人拒绝接收任何迟交的《投标文件》。 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中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09年4月4日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指 定的账号内。 八、请投标人于2009年4月5日上午9时举行的开标会议。 九、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特别是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和信息(补 疑书,澄清通知)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地址:北京丰台区大井东里丰物大厦1号院5楼 联系人: 焦阳 王飞 手 机: 13051150086 电 话: 010-63850981 传 真: 010-63860819 邮 箱: zhaobiaoxiangmubu@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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