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延长线工程(栏杆、票亭、商铺、水沟盖板、垃圾桶、座椅等)采购项目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轻工纺织食品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广东 详细内容: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延长线工程”已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资金已经到位。受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人”, “业主”)的委托,就“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延长线工程车站公共区不锈钢材料及制品(栏杆、票亭、商铺、水沟盖板、 垃圾桶、座椅等)采购项目”中所需的设备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延长线工程包括二号线南延段(江南西——广州新客站)、北延段(三元里——嘉禾)及八号线西延段 (晓港——文化公园),共设置19座车站,分别为:二号线南延段(广州新客站、石壁站、会江站、南浦站、洛溪站、南洲站、东晓南路站、 江泰路站、昌岗站);二号线北延段(远景站、白云新城站、新市站、江厦站、陈田村站、上林镇站);八号线西延段(昌岗站、宝岗大道站 、沙园站、凤凰新村站),全部为地下车站。 2.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 3.资金来源:政府筹资。 4.招标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延长线工程车站公共区不锈钢材料及制品(栏杆、票亭、商铺、水沟盖板、垃圾桶、座椅等)采购 5.招标范围: 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延长线工程车站公共区不锈钢材料及制品(栏杆、票亭、商铺、水沟盖板、垃圾桶、座椅等)以及必须的附属设备、 随机附件、专用工具、试验仪器和相关技术服务。 6.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 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可根据具体项目调整); (2) 申请人必须是本项目设备材料的制造商; (3) 申请人应对所有货物及服务投标,而不允许只对一种或几种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 (4) 申请人须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5) 申请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果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资格预审文件,则只须提交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6) 申请人须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内容; (7) 投标人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 人不具备以上条件,应当将安装工作分包给具备以上条件的分包人,并提供分包协议和分包人的以上证明资料; (8) 申请人须提交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9) 申请人需提供银行或资信评级机构近两年(2007-2008年)出具的资信证明,且无不良评价; (10) 申请人需提交近三年(2006-2008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的意见;(新近 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提交短于三年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短于一年的公司,如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和 财务审计报告,则需提交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和承诺书,承诺该财务报表数据真实可靠,否则业主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11)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 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申请人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3月20日)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 的记录; (13) 申请人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3月20日前三年内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4) 申请人近五年内有1个或以上供货业绩(证明材料须有供货合同复印件、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其中联系人及联系电 话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有意承担该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请于2009年3月19日至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报名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接受报名和资格预审工作按穗建招[2006]8号文执行。 联系人:邓晓 13436979846 电话:010-63850981 传真:010-63860819 邮箱:zhaobiao_2@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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