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安检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09-03-12 所属地区:广东 详细内容: 1. 受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表所列的设备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投标人可参与以下其中一 包或所有包的投标,但每包必须单独提交投标文件):: 序号 招标编号/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项目地点 1 0724-0960A07N0146/01 手提行李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24台 东三、西三指廊及相关连接楼 行李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8台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 26台 手持金属探测器 78个 2 0724-0960A07N0146/02 手提行李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2台 中性货站货运大楼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 2台 手持金属探测器 4个 台式毒品/爆炸物品探测仪 1套 2. 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且必须是制造商 、制造商代表或制造商指定的代理商。且投标人名称应与招标代理机构的购标登记表上的名称一致。如 不一致,投标文件中应附有投标权转让函,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接受。 2) 非手提行李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行李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制造商投标时,必须提供货物制造商的有 效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品牌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果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 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则只选择符合“合格投标人”要求的制造商为投标人。通过式金属探测门、 手持金属探测器以及台式毒品/爆炸物品探测仪不需要提供制造商授权。多个投标人可以投相同产品。 3) 所有投标设备(台式毒品/爆炸物品探测仪除外)必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的处于在有效期内 的安检设备使用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4) 设备制造厂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若证书要求附加其他 资料方为继续有效的,须按要求附加其他资料),并提供认证书的复印件。对所提供产品的技术、质量 总负责,包括协作和合作制造部分。 5) 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在中国境内设有技术服务机构,保证提供长期售后服务。(须提供证明材料 ) 6) 投标人必须具有为国内大、中型国际机场提供安检设备服务的经验和历史,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 7) 手提行李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行李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两种投标货物同一型号产品近5年的销售业绩 不少于20台。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及用户使用情况证明。 8)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 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09年3月12日起至2009年4月1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4时(北 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每套售价为现金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09年4月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以下地址,招标代理机构将于 2009年4月2日早上10:00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联系人:马莉 李想 电话:15801469211 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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