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二水源西江水厂首期工程(40万m3/d)第六批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佛山市第二水源西江水厂首期工程(40万m3/d)第六批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2009-03-10 17:02:28 招标编号:06120940B0150023 开标时间:2009-03-30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环保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广东 详细内容: 受委托,欢迎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的国内企业法人就上述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并将其他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招标范围及内容: 1. 招标范围及内容: 第一包:投加及潜水搅拌器; 第二包:在线仪表; 第三包: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 第四包:西江排泥车; 第五包:西江沉淀池出水槽; 第六包:动力电缆、控制电缆 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有关技术参数进行所投标包的设备本体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运输、保险、指导安装(或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技术资料、人员培训、售后服务、质保期服务和提供完成这些工作所需的设备、材料、工器具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工程建设地点:佛山市第二水源西江水厂 交货地点:业主指定项目工地现场地点 2.各包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包:投加及潜水搅拌器; 1.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符合供货要求 1.1.1、境内主要设备制造商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境外主要设备制造商实收资金不少于60万美金(或相当于60万美元); 1.1.2、代理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其代理的主要设备制造商注册资本同1.1.1。 1.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3 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条件之一(本项目同一品牌的主要设备只接受惟一的投标人) (1)本包内主要设备制造商; (2)主要设备制造商就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 1.4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主要设备(混合及搅拌器)的制造商向招标人出具的关于设备的质量保证、备品备件和售后服务的承诺书。 1.5 主要设备的制造厂须具备ISO9000系列或其他国际认可的质量体系认证。 1.6主要设备制造商至少应有5年以上同类设备制造经历,并要求出示与供货清单中相同型号的主要设备2个或以上国内成功应用业绩的用户证明和相应的合同文件。 1.7.交货期: 设备一次到货:所有设备不迟于2009年5月10日运至西江水厂施工现场,具体到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8.制造商必须在中国大陆设有维修厂和备件库,以确保良好快捷的售后服务,投标时应出示维修厂资料。 第二包:在线仪表; 2.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符合供货要求。 2.1.1境内设备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境外制造商实收资本不少于300万美元(或相当于300万美元)。 2.1.2代理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3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本包内主要设备(在线浊度计)制造商; (2)主要设备(在线浊度计)制造商就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本项目的授权证明)。 2.4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主要设备(在线浊度计)的制造商向招标人出具的关于设备的质量保证、备品备件和售后服务的承诺书。 2.5 设备的制造厂须具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2.6 设备的制造商至少应有10年以上的同类设备制造经历。投标人应提供3个或以上的供货合同和用户证明,其近三年内(2006-2008年)必须在中国至少有5个同种设备的供货业绩。 2.7 交货期:设备一次到货:所有设备不迟于2009年5月20日前运至西江水厂施工现场,具体到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第三包: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符合供货要求。 3.1.1境内主要设备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境外主要制造商实有资金不少于1000万美元(或相当于1000万美元)。 3.1.2代理商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要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资信评估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信用等级)。 3.3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条件之一(本项目同一品牌的主要设备只接受唯一的投标人) (1)本包内主要设备(可编程控制器和高压继保器)的制造商; (2)主要设备(可编程控制器和高压继保器)的制造商就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 (3)主要设备(可编程控制器和高压继保器)的制造商的区域代理商对投标人的唯一授权。(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区域代理的授权证明和关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 3.4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由设备的制造商(可编程控制器和高压继保器)出具的致招标人关于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及备品备件的承诺书。 3.5 投标人代理的主要设备制造商须具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3.6 投标人所代理的主要设备制造商至少应有10年以上的同类设备制造经历。 3.7投标人近5年内必须在中国有3个或以上给水厂及污水处理厂类似工程自控系统的供货业绩,须提供3个或以上的自控系统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8 交货期: 自控系统设备于2009年3月25日前运至西江水厂施工现场,具体到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自控系统设备调试于2009年6月20日前完成。 3.9 制造商必须在中国大陆设有维修厂和备件库,以确保良好快捷的售后服务,投标时应出示维修厂资料。 第四包:净水厂工程高压钢管及管件; 4.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经营范围符合供货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 500万元。 4.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3投标人必须是本包内主要设备的制造商,不允许投标人再发外生产制造(附设设备、铸件除外)。投标人必须具备生产制造本包内主要设备的设备和技术力量,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4主要设备的制造商至少应有5年以上的同类设备制造经历,并要求出示同种设备的3个以上国内成功应用业绩的用户证明和相应的合同文件。投标人近两年内必须在中国至少有3个同种设备的供货和安装业绩。 4.5 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内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 第五包:西江沉淀池出水槽; 5.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符合供货要求 5.1.1 主要设备制造商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5.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3 投标人必须是本包内主要设备的制造商。设备制造商必须向招标人出具所制造设备的质量质保、备品备件和服务的承诺书。本包为货物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安装必须由取得市政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负责,并须取得该安装单位对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该安装单位应具有给水厂及污水处理厂类似工程施工承包的业绩,投标人必须提供安装单位的安装资质和安装承诺书。 5.4 主要设备的制造厂须具备ISO9000系列或其他国际认可的质量体系认证。 5.5 主要设备的制造商至少应有5年以上的同类设备制造经历,并要求出示与供货清单中相同型号的主要设备的5个或以上国内成功应用业绩的在用户证明和相应的合同文件。并列出其近三年(2005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供货业绩清单,包含:使用单位名称、所供设备规格型号、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5.6交货期:设备一次到货:所有设备不迟于2009年5月10日运至西江水厂施工现场,具体到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7 制造商必须在中国大陆设有维修厂和备件库,以确保良好快捷的售后服务,投标时应出示维修厂资料。 第六包:动力电缆、控制电缆 6.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符合供货要求。 6.1.1 境内主要设备制造商注册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境外主要设备制造商实收资金不少于500万美金(或相当于500万美元) 6.1.2 代理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其代理的主要设备制造商注册资本同6.1.1。 6.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3 投标人必须是本包内主要设备制造商或主要设备制造商就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制造商(主要设备制造商及非主要设备制造商)必须出具致招标人就其生产电线、电缆的供货、质量、质保等与该电缆有关的一切质量和服务的承诺书。 6.4 交货期: 设备一次到货:全部电缆不迟于2009年5月5日运至西江水厂施工现场,具体到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09年03月12日至03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价格为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不接受汇款。 5. 截标时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代表于2009年03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招标人指定开标地点。招标人不接受邮寄、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和地点:2009年03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招标文件的指定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代表须参加开标会议。 联系人:张 雪 孟思雨 手机:15811192124 电话:010-63850981 传真:010-63860819 邮箱:zhaobiaocg@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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